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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工作部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属的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帮助的内设服务机构。主要开展大学生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登记、创业能力培训、创业项目市场风险评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创业指导及大学生创业小额手续初审,指导有意创业的大学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许可证等手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具体的指导帮助。

  4、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谋职业。对其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凭《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额度一般为3-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展期期间不贴息。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将期限延长至3年,不再申请展期。对于创业项目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额度最高可提高到8万元。对于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纳税人持填写齐全的《税务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交税务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资料齐全,符合办理地税开业登记规定的,及时办理完结。

  2、材料提供齐全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档案及户口均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申请审核表》和《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妥后交上述部门,上述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自有资金等基本情况的初步核实工作,对于审核通过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由借款人本人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4、借款人将材料报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担保公司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项目的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和借款人签定担保协议。借款人持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担保意见的《申请表》到开办的商业银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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