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美国际16、22、23楼定于7月15-16日选房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7]23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9号)、《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61号)的相关要求,因意向购房登记人多于可售房源,本公司决定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方式出售上述房源。本公司已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摇号排序现场监督公证,并且已于2022年7月11日进行了摇号排序,产生了摇号排序结果。本公司根据摇号排序结果已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对“奥特莱斯国际商务社区住宅项目三期”16#、22#、23#楼商品住房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现我公司将选房方案予以公布:
本次选房活动采取线下现场选房形式,受新冠疫情影响,选房活动采取将意向购房人分组、分时段依次进行签到、身份核验、选房,按照摇号排序结果确定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分2天进行选房;
(备注:意向购房登记人依据本公司通知时间,分批次前往,在本公司通知时间内未到达选房现场签到并参与选房活动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备注:因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或客观原因导致各批次选房时间顺延,将按照每批次应保留时长分别进行顺延,递补未中号刚需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因中号刚需家庭弃选房源的不确定性,被通知的未中号的刚需家庭可能存在无房可选的风险和后果。)
(备注:因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或客观原因导致各批次选房时间顺延,将按照每批次应保留时长分别进行顺延,递补未中号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因中号普通家庭弃选房源的不确定性,被通知的未中号的普通家庭可能存在无房可选的风险和后果。如普通家庭房源售罄,届时本公司将及时通过“悦美国际”微信公众号号通知未到达现场的未中号递补普通家庭。请未中号递补普通家庭及时密切关注“悦美国际”微信公众号)
公交路线路(子午大道樱花二路口)下车,向南100米路口,向西200米至悦美国际营销中心;乘坐126路、286路、742路、960路(子午大道樱花二路口)下车,向西300米,至悦美国际营销中心
第一轮摇号产生的第1号~第101号为中号刚需家庭,第102号~第200号共99个未中号刚需家庭作为首批递补刚需家庭。
第二轮摇号产生的第1号~第101号为中号普通家庭,第102号~第300号共199个未中号普通家庭作为递补普通家庭。
注:1、中号刚需家庭、未中号刚需家庭、中号普通家庭及未中号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未按时签到的,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
2、首批递补刚需家庭、首批递补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因中号家庭弃选房源的不确定性,被通知的未中号刚需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可能存在无房可选的风险和后果;
首批递补刚需家庭未按时签到,视为放弃递补刚需家庭选房资格(该放弃递补刚需家庭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递补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刚需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由其他按时签到的递补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
首批递补普通家庭未按时签到,视为放弃递补普通家庭选房资格(该放弃递补普通家庭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递补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普通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由其他按时签到的递补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
本次选房采取先刚需家庭选房,后普通家庭选房的方式,选房顺序与“悦美国际”(微信公众号)、悦美国际销售现场公示、西安市司法局网站首页公证处栏目公示的摇号排序结果顺序致。
1、作为选房对象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是指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登记并公示的“申请人”(即主申请人),本人作为选房对象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按照本公司公示的签到时间到达悦美国际营销中心体温测量处,在测量体温正常后,前往签到处,进行签到、身份验证、领取号码贴。因意向购房登记人个人原因未能准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到手续,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的按弃选处理,我司均不受理意向购房登记人签到事宜。
2、签到时,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明确获知各自对应的摇号结果顺序号,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前往悦美国际销售中心签到处进行签到和身份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候区。
3、因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选房现场人员过多造成拥挤,所有意向购房登记人仅限本人签到,不得有其他非登记人员陪同进入选房等候区;意向购房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签到时由一名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须出示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或监护公证书)等、意向购房登记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选房的,应提供主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证明或医学证明,并同时提供有效监护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者,不得进行签到和选房,按弃选对待。
4、若意向购房登记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签到、选房的(包括夫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到、选房,但是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意向购房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悦美国际销售中心签到处进行签到和身份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候区。
5、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无法完成身份核验和签到的,将由公证人员向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等候签到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发放号码贴,领取号码贴的意向购房登记人视为按时签到。
6、如意向购房登记人或代理人未携带前述签到所必须的身份证明及相应文件,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并将对该意向购房登记人作“弃选”处理;如意向购房登记人的代理人在签到、选房当日不能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并将对该意向购房登记人作“弃选”处理;如意向购房登记人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虚假公证委托书被查实的,该意向购房登记人所选房源的结果无效,本公司将按“弃选”处理;请意向购房登记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授权委托书,以免影响签到、选房。
1、选房活动开始后,主持人按照《摇号结果》现场依序叫号,意向购房登记人按照对应排序号码依次持号码贴、身份证原件、银行储蓄卡等进入选房区选房, 意向购房登记人仅限本人或代理人进选房区,每一购房家庭限选1套房。非意向购房登记人禁止进入选房区;意向购房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一名监护人代为选房。
2、主持人按照《摇号结果》现场依顺序叫号,现场被叫号码叫号3次无应答(每次叫号间隔10秒),该号码对应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未进入选房区的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该放弃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由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自行承担。
3、每名意向购房登记人选房时间为2分钟,自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进入选房区、工作人员开始计时为开始时间。意向购房登记人自计时开始超过2分钟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该放弃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4、意向购房登记人选中房号后,由销控管理人将销控贴交给意向购房登记人, 意向购房登记人凭销控贴、号码贴及身份证原件到公证人员处进行选房确认登记,并在选房确认登记人处签署《选房确认书》,《选房确认书》一式三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本公司、西安市公证处各执一联。意向购房登记人选中房号领取销控贴后,即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选房确认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收回销控贴,该房源贴回销控板,作为未选房源,以供排序在后的意向购房登记人选择。
5、意向购房登记人放弃选房的(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应持身份证原件、号码贴到公证人员处进行放弃选房确认登记,并在选房现场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放弃选房确认书》一式三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本公司、西安市公证处各执一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拒绝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后,提交公证机构。
6、选房按照先刚需家庭,后普通家庭的顺序选房。刚需家庭对本次总房源202套中的101套房源优先选房;普通家庭对总房源202套中的101套房源进行选房。上述房源仅指数量,不具体到房号。
7、中号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由到场的首批未中号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如仍有剩余房源,由本公司通知其他未中号刚需家庭再次依序递补选房,直至选完全部房源。若全部未中号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该剩余房源纳入普通家庭房源。
8、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未中号刚需家庭在刚需家庭中已递补选房,则应在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减除,不再参与选房和递补选房。
9、递补刚需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且有剩余房源可供其选择但其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其则应在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减除,不再参与选房和递补选房。递补普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且有剩余房源可供其选择但其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
10、中号普通家庭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由到场的首批未中号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如仍有剩余房源,由本公司通知其他未中号普通家庭再次依序选房,直至选完全部房源。若全部未中号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该剩余房源由本公司依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11、意向购房登记人选定房源,离开选房区后,所选房源不可更换,意向购房登记人有权放弃已选房源,本公司将按弃购处理,本公司有权将该套房源对应刚需家庭房源或普通家庭房源按照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本公司对于弃购房源将会根据本次选房现场签到结果和选房结果,确定有资格参与弃购房源递补选房的递补选房人名单、制定并发布弃购商品住房销售选房方案,对于弃购房源进行公开销售。
1、本公司发布选房时间后若因其他客观情况或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举行,本公司有权更改活动时间、活动形式并将另行通知。
2、如因选房活动当日出现参与本次选房活动的相关人员因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或者我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因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本次选房活动被辖区防疫、街办、公安等部门暂停的情况,则本次选房活动立即中止,已产生的选房结果继续有效,选房活动择期进行。待上述情况解决,辖区防疫、街办、公安等部门允许继续进行选房活动后,我公司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继续选房活动,意向购房登记人请密切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悦美国际”发布的通知、公告。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因素导致“奥特莱斯国际商务社区住宅项目三期”16#、22#、23#楼开盘选房活动中断,则已产生的结果继续有效,待意外因素排除后继续进行活动剩余环节。
4、选房过程中,若出现现场纷争或秩序混乱、相关人员阻挠公证人员对选房过程实施监督的,导致选房活动无法进行的,若本公司在两小时内未解决,公证机构可宣布中止本次选房活动,已选房源结果视为有效,选房活动择期进行,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5、若刚需家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房完毕,则继续依序由刚需家庭选房,直至全部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则普通家庭开始选房时间递推,本公司将及时在“悦美国际”微信公众号发布选房时间调整通知。
意向购房登记人选定房源并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在规定时间签署《商品住房认购协议书》。若因意向购房登记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购手续,并拒绝签订定购协议书,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号码贴及房源销控贴至工作人员处签署《已选弃购确认书》,后期本公司将统一整理已选弃购房源清单及对应意向购房登记人信息递交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对弃购房源按照本选房方案中第八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进行递补选房。
我公司将在选房活动全部结束后,通过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悦美国际”、悦美国际营销中心、西安市司法局网站首页公证处栏目对选房结果进行三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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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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