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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西安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通知(全文)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2022年中小学放假和开学日期,全市中小学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以下是具体信息。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暑假及秋季学期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学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利用期末及假期,本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和总结工作,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要认真总结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好学业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关注自身健康,保持良好个人及环境卫生,要强化学校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不得擅离职守。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加强居家、旅途和实践实习时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管理措施;假期期间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班主任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作业管理、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兴趣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暑假作业布置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暑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暑假完成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必要维修和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设施,做好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研究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教师假期提前备好新学期至少一周课程,保证开学上好新课。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财科教〔2017〕1 号)精神,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政策。各学校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材,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关于陕西省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材办〔2022〕15号)所附目录中的教材,严禁选用其他教材。

  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积极落实通知要求,督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暑假各项工作安排和落实,市教育局将于秋季开学前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校长,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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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2022年中小学放假和开学日期,全市中小学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以下是具体信息。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暑假及秋季学期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学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一)统筹做好学校期末各项工作安排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利用期末及假期,本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和总结工作,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要认真总结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好学业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二)全力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关注自身健康,保持良好个人及环境卫生,要强化学校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不得擅离职守。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加强居家、旅途和实践实习时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管理措施;假期期间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班主任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三)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作业管理、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兴趣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暑假作业布置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暑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暑假完成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必要维修和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设施,做好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研究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教师假期提前备好新学期至少一周课程,保证开学上好新课。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财科教〔2017〕1 号)精神,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政策。各学校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材,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关于陕西省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材办〔2022〕15号)所附目录中的教材,严禁选用其他教材。

  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积极落实通知要求,督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暑假各项工作安排和落实,市教育局将于秋季开学前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校长,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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