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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7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至2004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8月17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西安人事考试网(、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8月26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8月26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结束后(8月27日18时至8月28日12时),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日至9月2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线),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拟于8月3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动态,在西安人事考试网适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2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15楼第二会议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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