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西安资讯  信息

西安:政府工程都需进入交易中心招投标

  中国园林网9月13日消息:西安市监察局、发改委、建委、交通局和房管局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标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政府工程都需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从2010年起,西安市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监管模式进行了改革,建立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平台,然而从2011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的情况来看,仅有46%的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中心交易。

  为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预防问题的发生,西安市监察局等7个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标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要求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水利、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及这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设备、材料采购等,都要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暂行规定》强调,对没有进入交易中心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准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财政部门和其他资金拨付单位不准拨付建设资金,建设、交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不准颁发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开工令,项目审批部门不准组织验收,房产管理部门不准发放产权证。

  本网站发布与转载的所有资料均为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使用目的,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等声明版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过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字样。违者本网站将依法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网站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之信息而转载,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我们协调给予处理(或删除);如不同意本网之转载,请及时告知本网撤除;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标明原稿件来源,不得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园林网”,如因此原因涉及版权法律追责,自行负责,本网站概不负责。

  ③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通过本网站包含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站进行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说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并核实后,将会立即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④ 凡向本网站投稿的作者,投稿人务必保证稿件的原创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因抄袭、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