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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西安分公司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中央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5、入库地点:中央储备粮咸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西安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宝鸡直属库有限公司(详见当期交易清单)。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的2021年产三等及以上小麦;水分含量≤12.5%,每超0.1个百分点扣量0.12%,超13.5%(不含)拒收;清杂返杂,净粮入库(西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收购库点扣杂不返杂,杂质1.0%-2.5%之间每超0.1%扣0.1%,超2.5%拒收);不完善粒≤8.0%,超标拒收;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2761-2017);掺混陈粮拒收,色泽、气味正常(详见交易清单)。

  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参与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本次竞价交易范围包含种粮大户自然人和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生产企业。未注册会员在交易前须前往就近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山西省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山东省粮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登记注册后方可参与交易。同时,为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交易人员现场聚集,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鼓励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对确有需要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需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会员下单交易前,应充分了解交货地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

  (一)履约时间:本次竞价专场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具体以交易清单约定时间为准,均衡交售,合同时间过半,交售数量应不少于标的数的50%。

  (二)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买方地磅数量为准;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入库,初检不合格的粮食可由双方共同取样复检。

  (三)结算方式:买方在对卖方送到的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双方按照入库进度可分批签订《入库通知单》及《验收确认单》,交易中心根据《验收确认单》分批结算。

  (二)本次竞价交易卖方如果是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生产企业须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开具增值税视为合同履约内容,双方因开具增值税需延长履约时间的,履约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四)《粮食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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