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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园)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118人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二中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七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第十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园)。现根据学校(园)发展需要,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8名,具体公告如下: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符合《西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20]74号)中规定的“名校长”或“教学”资格条件任意一项的,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1)“万人计划”教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以及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3)获得省级“特支计划”教学、“模范教师”“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5)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教学”“”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6)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授予的职业教育“技能大师”的教师,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授予的“工匠”荣誉称号的教师;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园)2022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可于8月12日10:00起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报考教师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报考其他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工作的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上传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者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航天基地管委会将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新招聘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5 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工作时间:课程咨询请按1(9:00-22:00),学员服务请按2(9:00-21:00),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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