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步入绿色服务新时代
7月,夏花盛开,蓝天白云,古都西安魅力更显。2019年,是西安市确定的营商环境提升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7月11日,《西安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实施方案》由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标志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步入“上一网、进一门、到一窗、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时代,为全省作出示范与表率。同时,助力大西安行政效能再升级,为加快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一流营商环境。
为什么要进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目的是什么?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局长苗宝明这样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以市场主体评价检验改革成效,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服务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新体系,做大做强全市建筑业。
涵盖全流程。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在审批时限上,行政许可、备案及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办理时限均纳入审批总时限内。
实现全覆盖。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既覆盖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也覆盖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在办理事项上,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在区域上,覆盖市级和区县、开发区两级以及西咸新区。
项目分类。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类房屋建筑)、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等线性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包括住宅、商业、仓储、服务业等房屋建筑)、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挂牌出让前已确定设计方案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2019年上半年,全市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横向互联互通部门信息平台、纵向连接省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3月底,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高新区上线月底全市上线运行。西咸新区建设项目审批纳入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019年底,实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线性工程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个、57个、43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完善配套制度和审批管理体系,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2020年8月底,通过流程优化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实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1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70个、50个、40个工作日内。
7月12日上午,一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负责人刘女士在市政务审批大厅住建窗口递交完资料后感慨地说:“现在办事就是方便,不用再将精力消耗在办证跑手续上了,企业可以集中精力抓施工、赶进度。”据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住建局副局长高省安介绍,为了统一审批流程,住建等部门全面梳理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一律取消;全面清理了非标准化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审批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
精简审批事项。取消9个事项:①建设项目报建;②房地产开发条件核准批复;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含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④城建费用缴纳证书;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⑨放线验线手续。此外,还取消了项目临时用水的申请环节、项目施工用电及正式用电的申请环节、项目用气的申请环节等。
合并审批事项。将16个事项合并为5个。①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②将“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合并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③将人防、消防、技防、防雷、二次供水等设计审查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④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并办理;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⑤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合并办理。
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每个阶段按照“一个单位牵头、一张申请表单、一套运行机制、一份办事指南”的审批模式,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结果共享。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人防、规划、、气象、水务、工信、城投等部门,按照“一一二”工作机制,即一套登记表、一份承诺书、两验终验制,完成相关竣工联合验收,将规划、消防、人防、绿化、档案、通信及涉及等验收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今年6月底前,西安市住建局牵头将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
升级优化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上线运行,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依托信息平台大数据、移动APP、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实现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网上办”“掌上办”。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同时通过联合验收等联合监督机制,部门协同、市区联动进行综合管理,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
严格督促落实追责。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纳入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建立专项督查考评制度,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按程序启动追责机制。(记者 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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