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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留“遗书”质疑西安工程大学学术造假 校方:不可能针对任何一个学生;临潼4

  原标题:女研究生留“遗书”质疑西安工程大学学术造假 校方:不可能针对任何一个学生;临潼4年前一起交通事故致3死11伤 伤者至今拿不到赔偿

  12月21日,西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党某,连续发表多篇题为“临死之前的女研究生揭露权力的操作与研究生生存空间黑幕”的微博,近期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第一次发生在2018年5月,自己的毕业论文研究生院送外盲审成绩为69分,学院送盲审成绩为79分,69分专家盲审意见书上既无研究生处学位科公章,论文编号也与其他同学的不同。

  第二次造假发生在2018年11月,党某称收到学院通知毕业论文送校外盲审成绩为65分,但盲审意见书中的笔记经司法鉴定中心笔记鉴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聂某所写,其不具备硕导资格,党某由此怀疑自己的论文并未送往校外参与盲审,盲审结果造假。

  除质疑盲审造假,党某还质疑盲审论文专家的资格和水平,其微博提到专家提供的论文修改意见中出现多次专业性错误,且对同一文稿给出的意见相差极大,令其本人无法修改。

  此外,党某还质疑:“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某某、院长助理郭某人为操控学生命运,任意编纂外审成绩、操控答辫程序、号致我丧失工作机会和(患上)‘应激障碍(抑郁)’,对自己的未来感到绝望!”

  12月24日下午,西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院已关注到党某在网络上反映毕业一事,他们正在积极处理,包括跟学生家长联系沟通。

  12月23日党某母亲来学校后,因为对这些事不了解,他们把研究生学位取得的程序等都讲了,双方交流比较好。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做的事没有任何问题,都是按照学校政策流程严格执行的,这次抽出来的不止党某一名学生,还有另外3个学生,不可能是针对任何一名学生的。

  2014年,西安市临潼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重型自卸货车与一中巴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案件经近4年审理,2018年8月28日,西安中院终审判决,但时至今日,受害者仍没拿到相应赔偿。

  2014年12月22日下午2时许,临潼区北田街道秦王二路和南徐路路口,一辆线路中巴车和一辆沙石车相撞,致3人死亡,11人不同程度受伤(华商报2014年12月23日A11版曾报道)。刘先生、荆先生和严先生的母亲王女士当时就坐在中巴车上,车祸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12月15日,刘先生回忆说:“当时被撞翻后就晕了,也记不清之后现场是什么情况。”荆先生说:“我昏迷了几分钟,清醒过来后发现头上全是血,去医院缝了20多针,现在额头和眼角都还有伤疤。”严先生的母亲王女士当时71岁,因车祸造成肋骨、腰椎骨折。

  “我受伤后住院将近一个月,当时保险公司给出了10万元医药费,之后就再没人管过医药费和赔偿的事了。”刘先生说,从事发到现在快4年了,至今没拿到应有赔偿。

  2015年,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向临潼区法院提起公诉,并附带11份民事诉讼。2018年6月12日,临潼法院认定,2014年12月22日下午1时50分许,被告人郑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贺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相撞,致客车乘坐人马某当场死亡,章某和杨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郑某、贺某以及其他9名乘车人受伤。

  经法医学鉴定,王女士腰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刘先生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腹部损伤致脾脏破裂构成重伤二级,荆先生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经公安临潼分局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郑某负主要责任,贺某负次要责任,12名客车乘坐人均无责任。

  临潼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某作为货车购车人及实际运输经营者,依法与其雇佣的郑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某于2014年9月7日从渭南达奥汽贸公司分期付款购得货车,达奥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郑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应支付部分赔偿。

  贺某将其购置的中巴车挂靠于西安市临潼区第三运输公司,故临潼三运司应对贺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中院审理查明,驳回郑某上诉,维持原判。达奥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赔偿责任,驳回一审判决中达奥应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王女士应得损失赔偿共计77125.24元,保险公司已垫付3万元。刘先生应得损失赔偿共计261590.31元,保险公司已垫付10万元,货车车主张某已垫付4000元。荆先生应得损失赔偿共计34647.40元。

  其他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孙某的死亡赔偿金等应得损失赔偿共计559929元,郑某损失共计164885.18元,陈某损失共计350735.20元,郑某损失共计75979.86元,原某损失共计10867.83元,彭某损失共计40753.80元,贺某损失共计251702.49元,以上应付款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

  昨晚,严先生、荆先生以及刘先生称,判决生效后仍没有拿到赔偿,现已向临潼法院执行厅申请强制执行。

  12月23日,网友”冯卓菲“在新浪微博上发文称,“最近在西安某高校附近,特别是在西安市第二中学和西安市第八中学附近,有成批的艾滋病人扎针。”

  针对此情况,今天(12月24日),西安网警做出回应,表示近期并未接到此类报警,请大家不要再转发此类信息。

  网警提醒: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传播网络谣言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网络谣言,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近日,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日前,陕西省全面展开打赢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三年攻坚战,贫困人口将全部免费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

  据悉,陕西省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并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同时将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将统筹医疗、中医和养老资源,支持医院拓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将上门送医、养老照护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以及健康管理结合起来;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重点实施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网络,实现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教育全覆盖。

  与往常面包车超载多为从事非法营运不同,12月22日上午,新城大队在五路口十字查获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在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中记者看到,这辆面包车缓缓的行驶至五路口十字,老远就能看到车上货物比较沉重,车子轮胎被压得像是只剩半胎气,车辆悬挂下沉。

  经现场清点,面包车里竟然装着120袋面粉,按每袋面粉50斤算,原本核载0.53吨的面包车上竟然装着3吨面粉。随后,车辆被暂扣到部门执法停车场,过磅之后显示载重3吨面粉。

  司机周某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他承认,车上面粉是要运送给一家面条加工厂,因为时逢冬至节气,饺子皮有很大需求,因此他才想一趟拉足面粉,没想到运送途中被拦下。

  另外,更戏剧化的是,面包车司机持有的竟是一本假驾照。驾照上的发证日期和发证机关与公安网上的信息不一致。经调查,原来司机之前驾照被暂扣之后,他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均未考过,于是想到在网上花钱买了个假驾照。

  目前,驾驶员周某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驾驶超载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被新城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8分,并处罚款7000元的处罚。

  12月23日,一男子在千户村十字西边吃早餐时突然晕倒,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警务站接到群众求助后,民警们紧急赶赴现场,在通知120的同时,打开了“生命绿色通道”。

  当日上午,等驾坡派出所警务站接警后,立即将该紧急警情通报当日巡逻民警,而此时的民警张小虎却在建工路一带进行日常武装盘查,但由于情况紧急,张小虎将该警情通知街面巡逻力量,要求巡防辅警一中队立即派员前往增援。

  中队长李晓军接到指令,带领两名巡防队员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该男子已经昏迷,生命体征呈无意识状态,经询问周边路人得知该男子在此地吃早餐,站起来刚结完账,没走两步就倒了下来。巡逻中队李晓军立即将此情况汇报了正在赶赴现场的巡逻民警张小虎,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两分钟后,巡逻民警张小虎到达现场,民警开始对该男子身份进行确认,以便用最快的速度通知到其家人,没过一会该男子身份确定,并找到其爱人和女儿的电话。此时,由于周日的便民市场人员密集,围观群众将事发地围的水泄不通。巡逻中队中队长李晓军带领两名巡防队员一边维护现场秩序,一边保护现场,避免围观人群对晕倒男子进行二次伤害。

  1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最终该男子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被急救人员顺利从市场抬出上了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截至记者发稿,从医院方面获悉,该男子因常年患有心脏病,此次突发病症,幸好救助及时,第一时间送至医院治疗,才转危为安。目前,男子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天然气户外管道和家里的壁挂锅炉都安装好了,小区却迟迟不通气,这让家住高陵区东方红西路秦腔剧团家属院的居民们很着急。

  12月22日是冬至,在外地工作的程先生特意赶回高陵老家,想和爸妈一起吃一顿团圆饺子。可是,一大早80多岁的父母并不是忙着包饺子,而是冒着寒风在院子里苦等天然气公司的人,盼着赶紧给自家通气。

  该小区临时业委会主任康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一直在跑天然气手续,每户交费3424元,总共79户申请安装,管道等设施11月中旬已安装完毕。大约两周前,大家同一天办了开户手续,一周前来了施工人员,操作通气了几户,然后中间就停了。本来说12月22日来,早上居民们都在等,却没见人。

  康先生说,他们临时业委会找过社区,也多次和天然气公司沟通,但对方不是说要排队,就是说人手调配不过来。“像这样拖拖拉拉的节奏,79户全通气岂不还得几个月?”

  12月22日上午近12时,华商报记者向高陵区玉祥天然气公司了解情况,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记录了小区信息,说公司对于同时开户的,会集中几天安装完,但开户不集中的,只能是陆续安装。她表示需要了解该小区具体情况后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一直未接到回复。

  为方便群众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办理健康证明,西安市优化布局后,共设立55家预防性健康体检免费服务机构,其中22家为新增设,主要集中在社区卫生中心。

  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疾控中心门诊部不再承担体检工作,疾控机构将退出预防性体检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这一工作。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28日,取证截至2019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取证工作时间和地点不变,以体检时所发取证凭证为准。

  目前,在增加22家机构后,西安市办理健康证的免费体检机构增至55家,包括陕西省友谊医院、中铁一局西安中心医院、西大街社区中心、祈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西安日化医院、张家堡社区中心、灞桥区中医医院、高陵区中医院、鄠邑区人民医院、森工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陕西航天医院等,具体名单可登录西安市卫计委或疾控中心网站查询。

  西安市疾控中心预防性健康体检门诊部负责人表示,体检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免费体检机构办理体检手续:1. 二代身份证原件;2. 电脑打印的、加盖公章的《用工证明》,用工证明不得手写,复印无效;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证明,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4.两张同底片一寸照片。

  活动的最后一天,陈女士按要求转发链接并攒够了8条评论后,来到发起活动的商家准备兑换礼品,却被告知超过时限,集齐的评论无效。

  60岁的陈女士家住西安城南,昨日上午8时许,她在朋友圈看见有人发了条链接,点开后是电子正街中国黄金即将开业的广告,广告中除去一些开业优惠信息外,文末还有集评论换炖锅的活动,“时间是12月6日至12月23日。”

  听上去还不错,陈女士便转发后让亲戚朋友评论。下午2时许,集满评论的陈女士和朋友一起来到该黄金店兑换礼品,却被告知12月20日前集够评论才算有效。陈女士很生气:“链接里明明写着转发集评论时间是12月6日到23日,现在又说不算数,这不是哄人呢么。”

  对此,该黄金店工作人员表示,因为21日至23日是领取时间,所以转链接集评论只限20日及之前才有效。之后另一位工作人员说:“21日我们店就已经开业了,再转发广告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下午5时许,记者在该广告链接中看到,广告文末明确写着:“转发本篇文章至朋友圈集8条评论……加10元即可换购紫砂炖锅。转发集评论时间12月6日至12月23日,领取时间12月21日至12月23日。”除此之外,文中并未写明领取时间集评论无效,而推送该链接的微信公众号中,也没有集评论活动时间缩短的通知。

  2018年12月7日8时许,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与灞河东路秦灞桥南约300米河面上发现一具男尸。尸龄40岁左右,尸长约175cm,上身穿黑色皮衣,下身穿黑色裤子。知情者请及时与公安浐灞生态区分局浐水西路派出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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