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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 ,今日宣判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 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诉讼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经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7法庭复庭宣判。

此前报道

据@大连公安 2019年10月24日通报,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 希望他们一家到女儿面前道歉 ”

据报道,8月10日,被害女童小淇母亲贺美玲表示,此次开庭她和小淇的父亲一起到庭参加,代理律师因疫情原因此次宣判不到庭参加。她希望被告方蔡某某家属能够向死去的女儿道歉。“孩子出事后,他们一家就没有露过面,我希望他们一家人能够到我女儿面前道歉。”

贺美玲告诉,她最大的诉求是希望法院宣判结果能够公平公正。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民事诉讼的主要诉求是民事赔偿和道歉,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和误工费等几类主要项目,合计约一百余万元。

2019年12月,贺美玲夫妇曾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并澄清加害人的父母是否参与作案。

针对犯罪过程,2019年10月,大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蔡某某父母确实未参与也不存在包庇,该负责人还表示,因案件的受害人和加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具体的案情细节不便再对外透露,“从受理、办案到做出收容教养3年的决定,整个过程都严格按照规范。”

递交材料四周后,没有收到任何回音的贺美玲夫妇又于2020年1月3日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5月9日上午,小淇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经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8月10日,贺美玲说,女儿淇淇离开已有九个多月,出事后每一天她都过的“特别煎熬,忘不了小淇去世时的模样”。

央视新闻、澎湃新闻、@大连公安

编辑丨 审核丨司徒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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