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男子卖房治病,买家入住后说没钱付尾款...
高陵一名业主卖房筹款治病
谁知,买房人入住后既没能力付尾款
也办不下按揭贷款
直到房主病故
房屋都没能过户...
高陵区的雷某通过中介公司,以43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王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王某支付了3万定金及15万元购房款。由于王某要将此房作为婚房,在未付清购房款、未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形下,雷某同意王某装修并入住房屋。让雷某没想的是,王某因个人征信加之经济原因,既未办成房屋按揭贷款,也未付清剩余购房款,房屋一直没能过户。雷某遂起诉至高陵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并由王某承担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卖房人雷某因病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女儿、父亲、母亲参与诉讼。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王某搬离涉案房屋。一审宣判后,王某上诉,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在判决生效后,雷某的妻女和父母共同向高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某搬离占有的房屋。
王某称可以搬离房屋,但要求对方支付自己已付的定金、购房款、房屋装修费等。考虑到强制腾房会激化矛盾,针对王某诉求,执行法官提醒有关王某所支付的购房款等可另案主张,与腾交房屋并不冲突。王某随即另案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民事审判庭两位法官,耐心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到房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雷某的妻子等人先将应退还王某的钱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作为保障后,王某在不损坏房屋装修的前提下搬离。
6月2日了解到,腾房、退款已经同步进行。
张志杰 通讯员 周梦梦
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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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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