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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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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河南“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案公开宣判。 醉酒驾驶玛莎拉蒂的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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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审理过程中, 三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与被害方分别达成和解协议。

事件回顾

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酒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载刘松涛、张小渠离开聚餐烧烤店。谭明明驾驶的车辆与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

谭明明即驾车强行冲出,行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街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使宝马轿车起火燃烧, 造成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共造成他人车辆损失10余万元。

后经鉴定: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 36 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车发生事故时车速约为120公里/小时-135公里/小时。

  • 2019年7月4日 ,谭明明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2019年 7月6日 ,永城警方发布通报,公布谭明明等人身份、伤情信息。
  • 2019年 8月13日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明明等3人批准逮捕。
  • 2020年1月16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谭明明当庭认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下跪,表示对不起父母,向社会道歉;张小渠不认罪,刘松涛表示服从法庭判决。宝马车上两名死者和一名伤者的家属,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 10月12日,商丘中院辟谣“玛莎拉蒂案主犯赔2600万买命”:传闻不实。

10月12日,商丘中院辟谣“玛莎拉蒂案主犯赔2600万买命”:传闻不实。

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接受采访,回应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

本案为什么定性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 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驾车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被告人谭明明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中撞击正在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轿车,致乘车人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重伤;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发生事故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发生严重后果。 被告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三被告人量刑的考量因素

本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如何对三被告人定罪量刑,是本案审判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三被告人共同饮酒后,被告人谭明明驾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无法通行,被撞车主和周围群众劝阻时,刘松涛、张小渠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谭明明不顾周围群众劝阻,继续驾车逃逸,高速撞击被害人驾乘车辆,酿成惨案。 谭明明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系主犯,依法本应严惩,鉴于其驾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谭明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参考近年来类似案例裁判情况,决定对谭明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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