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陕西2姐妹在家中遇害追凶13年发现凶手身份很特殊
这个平时老老实实的人犯了什么事情会被带走?他是谁?犯了什么罪?是因为什么事情逮捕了他?
2005年12月7日,在陕西兴平市发生了一起失踪案,公安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到报警者所在的幼儿园询问,得知是一对姓杨的姐妹失踪了,她们都是该幼儿园的老师。
收到地址,赶紧前往幸福路家属楼,敲门没人回应,就使劲撞开门,走到卧室一看:姐妹俩及一个小朋友倒在血泊中,已经没有了呼吸!
“报告局长,幸福路家属楼三单元301发现三名死者,请多派几个人前来调查。”打电话给局长。
随后赶来的法医来现场查看死者的死因。被发现时,姐姐躺在东边的卧室,小朋友死于北边的屋子,看起来只有五岁左右,是姐姐的孩子,妹妹倒在对面的卧室,3个人都被白色的尼龙绳绑着,墙壁地面都有血渍。
表面上看,姐妹俩都没有发现衣物被撕扯的痕迹,排除了,但姐妹俩脖子上都有被割伤的划痕,经医学鉴定是动脉出血过多,按照相关的推测,可以得出结论:她们三个死于昨天晚上的六七点。
凶杀现场太过于恐怖,到底是什么样的凶手处于什么样的动机杀害了这两个姐妹和一个幼小的儿童?如此血腥的凶杀在本地已经构成了刑事大案,轰动了整个市区。
所有办案民警都不敢掉以轻心,立即成立了专案调查组,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将犯下惨绝人寰命案的凶杀缉拿归案,以向死者讨回一个公道!
戴上手套等工具,对现场展开认真地调查,看到屋子里很乱,到处都有被人翻动的痕迹,推测出凶手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谋财,把人杀害防止日后报警。
从妹妹身边发现一部破碎的手机,却没有找到姐姐的手机,给她的手机打电话显示关机,办案民警于是推测出,手机大概率是被凶手抢走了。
对破案有帮助的线索是地面遗留下来的沾满血的脚印,专案组调查员发现总共出现了三种血脚印:皮鞋血脚印,和其他两个布鞋血脚印,而布鞋血脚印中,一个鞋底是手工切割制作的,一个是千层底的。
还有一个最大的发现是,有在北边的厨房墙上提取出还没有干了的血指纹,这对查找犯罪嫌疑人的帮助最大。
根据三种血脚印的现场证据,警方分析三种血脚印是三个穿不同鞋子的男人的。也就是说,只要找到留下这三个血脚印的男人,就有可能找到杀人凶手!
除了血脚印和血指纹等证据外,警方还找到了几根白色尼龙绳、白手套等作案工具,这些作案工具完整地还原了整个凶杀现场的经过。
因此得出,这起凶杀案的凶手来自于和死者认识的人,所以才能在死者毫无心理防备的情况下顺利来到家中成功作案。
根据推测凶手是熟人作案的依据,警方立即调查这对姐妹的其他关系,调查结果是这一对姓杨的姐妹花被害时二十多岁,共同在一家幼儿园工作。
警方又经过对左邻右舍和工作单位领导同事的调访,发现这对姐妹在大家心中的口碑很好,是待人和善的好人,根本不会拥有任何仇家,警方便又排除了仇人复仇的可能性推测。
既然不是仇人复仇,那就可以得出结论,基本认定这起案件的性质是具有代表性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且凶手作为熟人的身份来到死者家中完成作案。
但2005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完全推广监控录像系统,无法采取调取监控录像的方法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踪迹,警方不得已又从周围的住户或村民走访调查,一无所获。
警方由此把注意力放在了对现场检材证据的分析上,根据技术人员的观察,发现血脚印中皮鞋底和千层底都是非常模糊的,不具有参考价值,只有手工切割底布鞋的血脚印清晰。
根据这枚血脚印的大小尺寸可以展开数学计算,发现这一个凶手的身高大致一米七,年龄约30岁,不胖不瘦。这可是重大发现!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外形基本成型。
细心的村民告诉警方,死者身上的白尼龙绳打结方式是“猪环套”,这种方式是当地专门用来绑牛羊的,这就进一步推测出凶手生活在农村,擅长这种打结手法。
为了定位凶手的位置,事发当晚警方试图给姐姐丢失的手机打电话,但发现它关机了,技术人员根据信号发送的位置,基本确定其大概位置在市区东南6km的地方。
专案组由此确定了这就是三个凶手逃走的大致区域,于是,根据这个区域进行接下来的排查,挨个调查该区域内附近的村民信息。
郭某某,生于1975年,陕西省兴平市某村村民,曾因盗窃被抓进去过,出来后在粮食路当装卸工,脚上经常穿着一双手工制作的布鞋,他当时32岁,一米六八,有着健硕的身材。
警方觉得这个郭某某有重大嫌疑:第一,因为他穿着手工切割底布鞋;第二,曾因为偷东西服过刑;第三,他的媳妇与死者姐姐是亲戚;第四,他会使用“猪环套”。
这几个原因无一不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不过根据和其做工的同事所说,郭某某12月6日一整天基本都在粮食路干活,但是大家没有注意他什么时候离开。
警方见郭某某的回答含糊其辞,对他更加产生了怀疑,且郭某某家庭贫穷的状况也很容易产生偷人钱财的动机。
可让警方感到非常疑惑的是:明明很多特征都能指认出郭某某与犯罪嫌疑人有重叠之处,但就是在比对现场的血指纹时,郭某某的指纹没对上,缺乏有效的证据,那就无法完全确定郭某某是凶手。
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警方只能将其无罪释放,但毕竟死了人,警方为了工作严谨,依然没有放弃对郭某某的监管,把他列入了重点嫌疑人。
后来这个嫌疑人的名单数目越来越多,越来越长,加起来足足有几千人,警方坚持不懈地排查了两个月,但始终没有结果,也缺乏新的线索可以推动案件的实质性进展。
警方另一边则考虑从白色尼龙绳和血脚印等线索查人,但这些证据到处都能找到,很难根据这些东西把普通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区别开来,案件到这里仿佛走向了死胡同。
只能放弃前面的调查思路,继续想新的侦查方向,办案民警思考作案团伙是否具有流窜作案的趋势,于是,对案发现场附近几公里之内的宾馆进行了摸查,调查所有外地人的住宿情况。
进入警方视线个住宾馆的河南籍年轻男子,因为他们在12月8日就离开了宾馆,连押金都没退,警方对宾馆老板进行询问。
老板说这三个人一个月前来本店住宿,登记信息时没有提供身份证信息,只提供了唯一的驾驶证,上面显示的名字是赵某,地址是河南南阳的。警方很快到了南阳找到赵某。
“这个驾驶证是你的吧?”问。“对,是我的,你们怎么找到的?”赵某问。“这两个月你有没有到过陕西省兴平市?”问。“没有,我一直在上班。”赵某说。
“两个月前我的钱包别人偷了,驾驶证也在里面,是不是偷我驾驶证的人犯了什么事,然后你们找到我?”赵某说。“对,不过这个案子现在跟你无关了。”说。
到这里可以证明赵某的清白了。但这一线索也断开了,办案民警继续寻找新的线索。专案组根据杨氏姐妹的状况思考,她们家的经济条件一般人无法得知,作案的不一定是外来人,可能是本地人。
家家户户对此非常恐慌,闹得幸福路家属楼三单元及其小区附近的住户都陆陆续续都搬走了,因为担心凶手某一天会伤害到自己,留下的住户即使在白天也把门窗紧闭,晚上坚决不出去。
本地的警方为此也深感自责和苦恼,认为身为一地的社会治安力量,却无法保护自己地方老百姓的安危,辜负了当地老百姓的期望,所以态度上对这起案件非常上心,不放弃任何方式查找新的线索。
警方对凶手有可能存在的地方都布置了多方眼线,就这样过了一年,有人举报说有一个从陕北回到兴平的男子刘某很可疑,警方很快获取了他的信息,比照年龄、身高和体型,都满足凶手的特征。
根据知情者透露的消息,刘某是来本地打工的,在杨氏姐妹遇害前,他下了班就在姐妹俩所在小区附近打麻将,有充足的时间去作案,在姐妹俩遇害后的几天内,他毫无理由的辞职回去了陕北。
“当时他走之前还向我借了几百块钱,说是那两个人就是自己杀的,必须借钱回去躲避风声,我一听就害怕了,当然不肯借给他了,还劝他赶紧去自首!”和刘某在一起打工的老乡说。
地址是在陕北某一穷乡僻壤的山村沟里,警方一路颠簸地来到刘某家中,见到了刘某本人,却在指纹比对时发现刘某的指纹还是对不上,刘某不是凶手,只能将他释放。
又过了一年半,负责侦查此案的民警忽然得到一个新线索,幸福路附近村子的村民举报说,看到当年事发后有个自己村的王某不知什么原因离开。警方认为此人有重大嫌疑。
“这个人今年29岁,一米七,不胖不瘦,以前去过屠宰场当过学徒,从师傅那里学过‘猪环套’”村民说。
但当民警跟着村民到达他家时,被家属告知不在家,对民警说:“一年半前他犯了点事进去过,出来后就没管过他,那两个女娃被害了以后,他就把年前买的拖拉机亏本卖了,说出去混了。”
警方为了尽快调查清楚王某的嫌疑,直接去其所在的监狱,提取王某的指纹进行比对,结果仍大失所望,没有比对上。不气馁的警方四处打听他的消息。
后来兴平警方接到湖南派出所民警的消息,说此人做起了买卖毒品的生意,不过人不在了,死于一场交通事故,虽然洗刷了他的嫌疑,案件却还是没破。
可能是因为技术手段的落后,警方追凶13年也没有任何进展,但陕西兴平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凶手的追查,利用愚公移山的精神,不停地借助那枚血指纹对有可能存在嫌疑的人员进行排查。
陈万峰是咸阳市新上任的公安局局长,考虑到兴平凶杀案一直未破对整个社会的负面影响很大,就亲自领导大家研究这起案件。
他认为专案组一直从血指纹线索中寻找犯罪嫌疑人的思路应当纠正,建议一边寻找其他检材,一边从技术上攻克。
得到新局长指示的民警增加了破案的信心,会后直接联系了本省的司法鉴定中心,决定不断改进最新的技术手段,从现场提取的多个检材中寻找突破口。
终于在2018年的6月,该鉴定中心利用最前沿的高端技术,从案发现场的其他检材中发现了凶手的信息,把信息及时输入到国家公安信息数据库,比对结果正是最开始的怀疑对象郭某某!
于是,兴平市警方利用多方线索,打探到了郭某某为了事后躲避公安局的追查,换了几个藏身的地方,最后从陕西躲到了江苏,现在江苏省太仓市某个仓库当装卸工。
得知其具体位置的警方布置了抓捕计划,安排一列队伍藏在一个货车内,在即将打开车门的时候,所有都下车,直接将郭某某顺利抓获!
审讯室内,一个年长的和年轻的对郭某某进行了审问:“杨氏姐妹是你老婆的亲戚,你为什么要选择她们家作案?”
“我那会刚从监狱里出来,口袋里没钱,要生活就得找点钱,我看她们是两个弱女人,偷点钱应该不会反抗。”郭某某说。
“那天下午六点,我们三个拿着绳子跟着下班的杨某(姐姐)和她的小孩,在她拿钥匙开门后就把她和小孩的嘴巴捂上,用绳子捆好,然后到家里搜值钱的东西,谁知道妹妹很快也回来了,为了不让她们报警,我们就直接拿刀抹了她们包括那小孩的脖子......”郭某某说。
“连小孩儿都不放过,你们还是人吗!”其中一个年轻的听到供述过程,愤怒地问道。“我知道这么做猪狗不如,但干我们这一行,不狠点心就不行。”郭某某说。
接着对郭某某说:“不说这个了,你告诉我们,那两个人现在在哪儿?”郭某某向他们说了那两个人的地址。
很快,警方按照郭某某提供的地址,顺利将其他两个犯罪嫌疑人抓获,指纹也比对成功,三人对案件的供述都保持一致,警方对三个犯罪嫌疑人向法院起诉。
在兴平市法院内,法官最终判定三个犯罪嫌疑人犯了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生。
这起延迟了十三年未断的悬案终于破获!任何犯罪分子都不可能逍遥法外,法律会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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