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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市域外来(返)洛人员br今日至17日尽快进行集中核酸检测

  13日晚间,洛报融媒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落实“四早”要求,14日至17日,我市对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洛人员进行集中核酸检测。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省内外多地出现疫情,疫情输入风险较高,为此,我市发布《关于开展31类重点人员和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洛人员集中核酸检测的通知》。

  ●近7日(2022年7月8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需要注意的是,13日(含)以前已完成相应核酸检测的来返洛人员,14日仍需参加此次核酸检测。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来(返)洛人员,无需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此次集中核酸检测的时间为14日至17日,相关人员可按照所在县区公布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就近前往采样。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4.新入院患者;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口岸管理;17.交通运输;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23.监管场所人员;24.生产车间人员;25.建筑工地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27.入境人员;28.区域协查人员;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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