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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西安市来返渭人员管控政策的通知

  按照省应对办《关于明确相关风险人员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关于做好返渭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西安市低风险的区、县(无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渭人员,需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查验“两证明”,即:当地乡镇(街办)或单位出具的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自主健康监测措施(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

  二、对西安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渭人员,在参照上述低风险地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落实14天健康监测措施(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并在抵渭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流动,坚决杜绝管控简单化、层层加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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