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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2年中考政策公布啦!重点全在这里……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坚持“阳光招生、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协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发挥考试评价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为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和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21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全省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其中,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科目的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2)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45分。

  落实普职协调发展,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国家和省级职普招生比例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应提供的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模式,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9号)要求,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8科,总分700分。

  按照陕西省安排部署,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高中学生将进行选课走班、选科考试,我市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陕西省统考科目生物学、地理等两科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2020年、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沿用现有的招生计分科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考生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同一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落实《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和市政府有关意见,我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少数民族考生、中国籍考生、三侨考生(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事业办学单位子女等执行照顾类政策。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022年西咸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按原所属行政区组织实施。

  高新区(原长安、鄠邑、周至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开发区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按原所属行政区组织实施。

  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普通高中学籍建立严格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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