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西安资讯  民生

西安市委、市政府拟表彰名单公示

  近年来,西安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巩固拓展优化营商环境“1+18+N”制度成果,大力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各领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见贤思齐、调高标尺,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各级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区域和单位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以西安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西安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50个先进集体、李涛等100名先进个人,现将拟表彰对象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周四)至3月1日(周三)。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