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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1 起航2022!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考核进行时

太白分局

1月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新龙,法制与督察科科长汪红刚一行对太白分局202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会上,太白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就分局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汇报。随后,考核组围绕党组班子总体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与分局领导班子及部分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对照目标任务逐项逐项查阅资料,对分局全年承担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太白分局2021年工作完成给与了充分的肯定。

2021年太白分局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建设目标定位,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以天蓝、地绿、水清、气净为目标,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坚持齐抓共管,县域空气质量稳居全市前列。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以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为工作思路,以“减煤、抑尘、治源、控车、禁燃、增绿”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春季扬尘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机动车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全年抽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80辆,县城区12个供热站(点)烟气排放稳定达标,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57天, 优良率97.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5,同比降低6.7%,六项污染物监测因子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坚守保护职责,生态环境全面优化。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天蓝、地绿、水清、气净为目标,认真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五乱”问题整治,整改农家乐,储蓄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2021年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地成果。林草覆盖率达到90.45%,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县未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断面达标率为100%。经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考核,太白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89.0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位居省市前列。(撰稿:张欢 审签:张涛)

凤翔分局

1月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远闻带领市局第二考核组一行四人,在凤翔分局开展2021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考核以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查阅工作资料的形式开展。凤翔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让林对全局202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2021 年,凤翔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创新工作 方式方法,推动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凤翔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311天,优良率85.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7,同比下降4.4%;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稳定达标,出境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彻底消除了劣Ⅴ类水质断面和建成区黑臭水体。 土壤、噪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辖区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区域内115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监测达标率89%,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达标率相对稳定。

张远闻指出,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凤翔分局在撤县设区、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多重压力之下,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体同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代表市局党组对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和慰问。 他强调,新的一年,工作任务更重,工作压力更大, 凤翔分局要团结一致,奋力前行,为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撰稿:高凯 审签:刘超锋)

金台分局

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曹广勤带领市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对金台分局2021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汇报会上,金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红星对202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考核组认真查阅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资料,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了民主测评。

2021年,金台分局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8,同比下降7.3%; 优良天数287天,同比增加9天;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5天;PM2.5 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8%; 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9%; 六项污染物中五项浓度下降; PM10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新的一年,金台分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初心,充分发扬“环保铁军”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绿色成为金台高质量发展最美底色。(撰稿:赵辉 审签:王引弟)

渭滨分局

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第五考核组组长张持平带队,对渭滨分局202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考核大会。

会上,渭滨分局局长王斌汇报了202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会上对党组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对分局全年承担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分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21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区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1天,同比增加17天,PM2.5 浓度35μg/m³,同比下降16.7%;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渭滨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入选陕西省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撰稿:杨依盈 审签:张群莉)

眉县分局

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王新龙,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第七考核组对眉县分局202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王新龙宣读了考核办法和考核工作纪律。眉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分别进行了汇报。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的基础上,对眉县分局2021年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王新龙强调,眉县分局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成绩喜人、亮点纷呈,希望同志们继续发力,鼓足干劲,争取干出新一年的好成绩。 王新龙要求,新的一年要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县域空气质量不断优化;不遗余力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保证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遗留问题,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持续用力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撰稿:张锐 审签:李玉怀)

来源:宝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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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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