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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6月6日,经团市委批复同意,咸阳市中院召开了共青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团委委员。这次会议,既是贯彻落实省高院“政治建设强化年”工作和市委机关工委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的一个具体措施,也是充分发挥团组织助手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需要。会议由政治部副主任徐鹏主持,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兼职副书记李铁锁出席并讲话。

大会公布了侯选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共青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对侯选人情况进行了说明,表决通过了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工作人员当众清点选票,选举产生了9名团委委员。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铁锁强调,全院广大团员青年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为法院建设贡献青春正能量。一要积极主动开展符合青年人特点的团内活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团组织打造成团员青年之家。二要紧密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大胆工作、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努力使团委成为凝聚青年的核心和团结青年的力量,成为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三要加强团员的教育学习管理,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青年旺盛的工作干劲和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要带领团员青年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在“双进”活动中争先进位,在法院工作实践中尽显聪明才智,谱写青春华章!

大会选举产生甄莹、高翔、张勇、李敏、季蕴哲、赵鹏涛、郑洁、段希、孙坤为共青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委员。团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甄莹同志为团委书记、高翔同志为副书记。

来源:咸阳中院 杨向勃

编辑: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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