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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110周年系列活动】| 西安市红会医院各类历史资料征集公告

历史资料

征集方案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陕西同盟会成员康毅如邀集医务界名士组建了“红十字战地医疗救护队”,于10月24日成立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并亲任院长。历经110载的发展变迁,很多院史资料难以保存。薪火相传,弦歌不辍。为做好院史资料征集工作,西安市红会医院决定面向全院职工、退休职工及其家属、媒体、各级档案馆、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收集有关医院有历史价值的老照片、影像及有关历史实物等。所有物件将作为医院的文化遗存,存放陈列于医院院史馆,成为历史的见证。

征集院史资料,不仅是医院优秀文化传承及医院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对一代又一代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者的肯定。院史资料不仅是医院历史文化教育的基地,而且是职工职业尊严和荣耀的重要体现,必将激励全院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红会医院发展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现将具体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征集范围

2000年以前的医院相关历史资料

征集内容

(一)获得中央、省、市、区级领导人接见的集体、个人合影照片、工作照片等。

(二)获得区级以上的各类获奖证书、奖旗、奖杯、奖章,奖牌等。

(三)各个时期的具有特殊历史纪念意义的照片,如奖状、锦旗、牌匾、病历、处方、化验单、报告单、人事任免文件、院旗、院徽、工作证、合影等。

(四)能体现医院历史活动的物证资料及相关的报刊、书籍、音像、光盘、磁带、书信、记录本等。

(五)其他有院史价值的任何史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

征集方式

(一)捐赠。符合院史陈列馆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医院将登记造册,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并对捐赠者颁发收藏证明,以作纪念和致谢;

(二)复制。个别属个人物品需个人继续收藏的物件请予说明,医院指定专人登记,复制后原物奉还,保证不损坏、不丢失;

(三)捐赠实物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由来、提供者姓名及 实物所涉及到的人员姓名、时任职务等。

征集途径

(一)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院史资料及实物交送至西安市红会医院南区329室宣传科(永宁路大话南门二期5号楼1层北侧)

(二)信函邮寄。将院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医院宣传科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及提供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院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西安市红会医院院史征集”。

(四)拜访征集。如因事务繁忙,或因行走不便等,请通过电话联系,医院将派人登门拜访,做好征集服务工作。

来源:西安市红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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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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