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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醉驾入刑"十周年暨"美丽乡村行"宣传如火如荼

"醉驾入刑”十周年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更深刻地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加强国省道及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做深做实。4月20日谷雨节气,恰逢全市第四个"月月都有122、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日,支队及各大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支队宣传科:线上线下广宣传造声势

支队宣传科精心制作了"拒绝酒驾、从我做起"宣传海报,整理了酒驾醉驾的高昂成本和严重后果,利用"两微一抖"等各类媒介广泛发布,大造声势,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远离酒驾,知敬畏、守法规,并共同参与"零酒驾"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共治酒驾醉驾,共创文明和谐交通。

高交大队:“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我先行

为巩固酒驾醉驾整治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酒后禁驾安全意识,4月20日,高交大队组织民警分别走进凤翔区汽车修理店、宝鸡北服务区、紫荆村、千阳县移动公司、农业银行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结合实际案例,为群众普及交通法规,着重讲解了酒驾、醉驾、无证,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以案说法,告诫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的加入到抵制酒驾的队伍中,甘当一名抵制酒驾、宣传酒驾危害性的义务宣传员。

金台大队:进企业、进社区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零酒驾"创建宣传活动

4月20日,金台大队民警分别到市邮政局和辖区东风路街道宝铁社区开展"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现场发放了《刑法修正案(八)》宣传手册,详细解读了哪些危险驾驶行为将触犯刑律,酒驾及醉驾后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运用真实案列,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刻地剖析了酒驾醉驾损人害己的严重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做到平安出行、安全出行,同时呼吁大家,全民参与,将所学交通安全知识回去向家人、亲朋好友进行宣传,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共同维护创造和谐、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渭滨大队:进企业社区开展"月月都有122,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活动

4月20日,渭滨大队城郊中队民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走进姜谭路街道宝管社区,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交通宣传及“零酒驾”街道、社区创建活动。

活动中,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给社区赠送了部分宣传资料供社区广大居民和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就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沟通,分析讲解了当前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了大队近期开展的各项交通整治行动,要求社区、街道需建立完整的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账,设立持久性宣传栏、墙报,在人员流量大等适当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举报电话、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厂区内设有社区居民酒驾曝光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并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并表示我中队将全力配合街道办及社区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及帮助,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好交通法规,强化共治,促进交通安全。

高新大队:"警”玉良言做宣传 文明交通遍乡间

4月20日,高新大队三中队结合农村地区点多、线长、面广,道路情况复杂,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薄弱,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的现状,以“月月都有122,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走进辖区党家堡村扎实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走进党家堡村,通过乡村大喇叭进行广播,发放宣传手册和放置展板的方式进行宣传。将宣传手册发到农民朋友手里,结合交通安全展板,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超员载客、无证驾驶、农用车辆违规载人、人货混装、超载超速、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教育他们摒弃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高新交警提醒大家广大村民:

农村公路要减速,“一盔一带”保安全;驾车出行要当心,一看二慢三前行;违法载人有危险,人货混装不安全;超员车辆隐患大,酒后驾驶要杜绝;“警”玉良言记心里,文明交通遍乡间。

陈仓大队:“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进驾校

4月20日,陈仓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走进冶峰驾校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宣讲和观看事故展板的方式,讲解了辖区交通事故、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驾校工作人员和学员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饮酒、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普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警示震慑和正面普及宣传,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争做交通文明参与者。

岐山大队:组织开展"拒绝酒驾从我做起"宣誓教育活动

4月20日,岐山大队民警利用天缘酒店员工晨训的机会组织开展"拒绝酒驾、从我做起"宣誓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给员工讲解酒驾的危害性,以预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五一节"酒店喜事增多、用餐人数增加,要求广大员工提醒用餐人员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积极对前来用餐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提示。并提醒员工及家人外出旅游乘车安全、夜间出行交通安全常识进行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出行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出行安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酒店负责人主动带领员工集体宣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凤翔大队:围绕“醉驾入刑"主题开展 “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

4月20日,凤翔大队“围绕"醉驾入刑”主题,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在辖区汽车站和国省道沿线的南指挥村、石洛务村、导子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话家常等形式,讲解了农村春耕生产期间常见的客货混装、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与农村地区常见交通事故的必然联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讲解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通过悬挂横幅、事故案例展板、发放酒驾宣传彩页等,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醉驾入刑背景,酒驾危害及违法成本等,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拒绝酒驾、抵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出行习惯。

凤县大队:源头宣传"知敬畏、守法规、零酒驾"

4月20日,凤县大队邀请县电视台记者走进宝诚驾考中心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宣传中,民警运用真实案列,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刻地剖析了酒驾醉驾损人害己的严重性,给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并讲解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做到平安出行、安全出行,同时呼吁大家,全民参与,将所学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去、向家人、亲朋好友进行宣传,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共同维护创造和谐、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太白大队:进社区开展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活动

4月20日,太白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东大街社区街心广场和农村道路,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酒驾知识宣讲,现场演示讲解酒驾和醉驾区别标准,发放宣传彩页、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以案说法,用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大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理念,倡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拒绝、抵制酒后驾驶,为创建太白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眉县大队:积极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活动

4月20日,眉县大队青化中队民警深入辖区横渠供电所青化高压组,酒店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活动。

宣传中,民警运用真实案列,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刻地剖析了酒驾醉驾损人害己的严重性,给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并讲解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做到平安出行、安全出行,同时呼吁大家,全民参与,将所学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去、向家人、亲朋好友进行宣传,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共同维护创造和谐、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扶风大队:积极开展 “月月都有122暨"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活动

4月20日,扶风大队民警深入广场、农村、学校积极开展“月月都有122"暨"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扶贫工作人员在龙泉村摆起宣传展牌,向过往村民宣讲“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交通安全知识,期间村“大喇叭”广播传出“一些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机动车无牌无证、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超速,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较多,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王永强宣传交通安全常识的声音。

在市民广场,大队设立宣传展位、摆放宣传展板开展集中宣传,向过往群众散发“拒绝酒驾确保安全行车”宣传折页,向群众宣传酒驾等交通安全常识,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 “醉驾入刑实施十周年”宣传知识,营造出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来源:宝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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