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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医院西安市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工作的通知》(市医保〔2020〕117 号)要求,西安市第五医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及实时结算工作。

报销比例

注:一个自然年度享受一个起付线。西安市城乡居民多耐药肺结核支付比例70%。

资格认定①2021年1月1日之后因范围内慢性病在西安市第五医院住院的,出院结算后凡符合该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在西安市第五医院申请;②2021年1月1日之前因慢性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将相关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参保职工)或社区(参保居民),统一报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全年工作日均可办理,次月享受);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和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血液透析除外)范围内的药品,不能在门诊慢性病中进行报销。

来源:西安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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