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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提升审判质效 抓牢主责主业

2020年,咸阳法院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省高院提出的“讲政治、抓办案、带队伍、推改革、强科技、增公信"的工作思路,以专项工作为统领,以“五个年”活动为载体,各项工作取得了全新进展。全市法院追赶超越,不断强化特色品牌,全年工作多点开花,今天起我们陆续推出各项工作优秀的七个基层法院的经验,供大家学习借鉴。

去年以来,我院始终把提升审判质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和“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在营造提升审判质效氛围,健全提升审判质效机制,提升干警审判业务能力上下功夫,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升。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进年”活动,积极构建“3+N”诉源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全年通过诉源治理多元化调解案件702件,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3.33%。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精准定位、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双进”专项工作

针对审判质效长期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后进位次的现状,我院以“双进”专项工作为主线,找差距,明目标,补短板。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双进”工作进展情况。对我院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调研,精准找出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势,摸清底数,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确定年度追赶超越目标任务,修订符合我院实际的审判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任务明、底数清,务求“双进”专项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度案件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得分为65.28分,同比提高10.04分,同比提升了6个位次,9项审判质效重点指标较去年相比均有大幅度提升。其中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3.45%,同比全省进步37个位次,全市进步6个位次;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4.24%,同比全省、全市进步6个位次;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7.64%,同比全省进步53个位次,全市进步3个位次;案件审理时间42.6天,同比全省进步4个位次,全市进步1个位次。

二、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夯实审判管理责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从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入手,制定了《审委会会议议事规程》等制度,做到全院审判管理规范有序。调整补充了五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充实法官专业委员会成员,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高、司法公开指数、民事案件调撤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低的短板问题,对2019年的发改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讨。由院长、副院长带头承办复杂疑难、发回重审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发改率高的问题,确定由专门合议庭办理。规定诉讼标的50万元以上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向主管院、庭长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听取院、庭长的意见。对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判决前,规定由主管院长带队向中院请示沟通机制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发改率高的问题。加强“听诉”制度的落实,坚持每周五召开“听诉”、督导、研判案件周例会,审管办每月通报各部门短板弱项,切实做到“一庭一方、一案一策”。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专门固定一名院领导主抓案件质量考核,其他分管领导定期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和执行落实制度不力的部门进行谈话提醒,推动办案责任层层落实。凡是上诉案件送卷前,必须经主管院长先行审核评查,切实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筑牢审判监督管理的“笼子”。注重考核激励,及时修订考核办法,将“双进”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与年终评先和绩效奖金挂钩,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加强学习,提升干警审判业务能力

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强化理论武装,做到“业务之中有政治、政治之中有业务”,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法官大讲堂”为依托,提升干警素质能力。按照市中院“三个一”实施方案的要求,共举办“法官大讲堂”26期,为干警创设集中充电的集训场,提升了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进而有效提升了审判质量。

各位领导,虽然我院审判质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调撤率和员额法官结案数相对较低的指标短板。2021年,我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冯院长和各位领导的讲话要求,继续紧盯质效短板指标,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力争2021年审判质效再创佳绩。

来源:咸阳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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