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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明天西安机动车又要限行了!

最新消息!明天西安机动车又要限行了!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禁限行具体: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上行驶…

原标题:最新消息!明天西安机动车又要限行了!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禁限行具体: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上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三环(含三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市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八、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另行通告。

  昨日12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至Ⅲ级预警。

  11月14日6时中央气象台《气象公报》预测:17日前华北中南部、黄淮北部、陕西关中等地的部分地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4~5级,有轻至中度霾,局地重度霾。经我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测,我市未来3日空气质量将处于中度以上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经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副总指挥批准,决定今日13时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环保部门督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二、门及时发布机动车执行禁限行公告,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三、建设、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四、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五、商务部门督导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七、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一)各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二)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强道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三)环保部门加强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五)门牵头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道通畅运行;同时加大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六)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加大焚烧秸秆、垃圾的查处力度。(七)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鼓励企业适时开展错峰生产,降低人为活动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八)各区县、开发区要密切关注辖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强度。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当预测未来将出现48小时以上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或已启动Ⅲ级响应48小时后,监测数值无明显下降趋势,发布Ⅱ级预警(橙色);预测未来将出现24小时以上AQI500,或已启动Ⅱ级响应48小时后,监测数值无明显下降趋势,发布Ⅰ级预警(红色)。

  根据《预案》,如果启动Ⅱ级预警,教育部门应通知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做好停止户外活动准备;门应做好三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准备。

  如果启动Ⅰ级红色预警,西安市教育部门通知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5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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