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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楼十条:首套商业贷款30% 二套40%

西安出台楼十条:首套商业贷款30% 二套40%  4月18日下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市人民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界称为2017年的“楼十条”正式出台…

原标题:西安出台楼十条:首套商业贷款30% 二套40%

  4月18日下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市人民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界称为2017年的“楼十条”正式出台。“楼十条”指出:商业贷款首套房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三套房不能贷款;长安区及6大开发区划入限购范围;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将市政发[2016]60号文件确定的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

  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买卖、赠与)。

  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严格审核合同备案撤销,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交易。房管部门每月定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情况通报税务部门,加强对炒卖“期房”等行为的税务稽查;税务部门要加大税评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严厉打击通过“期房”转让、签订“合同”等方式偷逃税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协商确定,对在西安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

  特别提醒,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意见》指出,严禁购房人使用消费类贷款、经营类贷款和信用类贷款等资金违规用作购房首付款。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借款人月度还款金额应与其月度收入相匹配。

  实行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销售计划备案制度。每年初,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住房上市供应及销售计划报房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按报送的,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不得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须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内部认购、排号、排队等方式营造紧张气氛,制造虚假热销场面,趁机哄抬房价,一经发现,立即暂停网签,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顶格处罚。

  《意见》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合理确定并申报销售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销售价格经申报备案后3个月内不得上调,实际销售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确需调整销售价格的,不得高于同区域、同品质楼盘售价,并经土地清算稽查后方可重新申报调整。

  2017年6月底前,要编制完成的住宅用地供应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和中期(2017-2021年)规划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管理,对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36个月以上的区域,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减少供地;12-6个月的,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

  此外,围绕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提升、市场调控等方面的需要,探索新的土地出让模式,灵活确定竞价方式,重点推进“限房价、竞地房”、“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方面的工作,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高价地市场预期。

  健全商品住房项目竣工监督机制,加强商品房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按季度实施项目施工进度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开工、施工和竣工。对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内未使用开工建设,超出竣工时间1年以上的,不得参与新的土地竞买。

  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确保50%的货币化安置率,扎实推进棚户区工作。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2017年,新增公租房房源3万套以上,新增货币化保障家庭2000户以上,要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毕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采取购买、新建(配建)、租赁等多种方式,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途径全面做才安居服务。鼓励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有效解决人才安居问题。

  加快健全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制度、执法联动机制和失信机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及“”,实现信息共享,由有关部门依职权及时查处,实施联合,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同时,要求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开展转型市场整顿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囤地囤房、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生事等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要求各区、县人民,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予以落实。以上意见,西咸新区可参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数据。统计显示,3月份,70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上月下降,其他城市环比均有所上涨。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介绍,从同比看,3月份70个城市中有2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比上月回落,比2月份增加4个,回落城市中18个为一二线城市。初步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6个月回落,3月份比2月份回落3.4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4个月回落,3月份比2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略有扩大,3月份比2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当天还发布了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数据。刘建伟介绍,3月份是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但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作用下,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环比总体平稳。

  从同比看,3月份1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均比上月回落,回落幅度在0.2至6.0个百分点之间。从环比看,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上月下降,降幅在0.1至0.7个百分点之间;6个城市涨幅在0.5%以内。

  数据显示,3月份西安新建住宅价格同比涨9.5%,环比上涨0.8%。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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