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生关于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原标题:西安民生关于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3年 10月 30日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海航商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海航商业持有兴正元购物中心
32.41%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亿元。2013年 11月本公司本次受让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完成后海航商业持有兴正元购物中心 67.59%股权,本公司持有兴正元购物中心 32.41%股权。
经本公司 2015年 2月 26日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 6月 26日“证监许可【2015】1413号”文《关于核准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商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商业持有的兴正元购物中心 67.59%
人民币 1,538.05万元、2014年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 3,404.51 万元、2015年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 4,364.86万元、2016年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 5,796.46万元,海航商业须向兴正元购物中心以现金方式在各期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3个月内补充利润,以达到盈利预测数。
2015年度,海航商业转让其持有的兴正元购物中心 67.59%股权时,继续履行 2013年 10月其向公司转让兴正元购物中心 32.41%股权时出具的《关于转让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承诺》,承诺兴正元购物中心 2015 年、2016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364.86 万元、5,796.46万元;若兴正元购物中心未来实际盈利低于各期承诺数,则在各期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3个月内,海航商业以现金方式向兴正元购物中心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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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