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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律师长安通丢失提起上诉 今日开庭审理_陕西西安长安区新闻

西安一律师长安通丢失提起上诉 今日开庭审理_陕西西安长安区新闻   长安通卡不能挂失律师告西安一公司调解    昨日上午,未央区对原被告进行庭外调解…

原标题:西安一律师长安通丢失提起上诉 今日开庭审理_陕西西安长安区新闻

   长安通卡不能挂失律师告西安一公司调解

    昨日上午,未央区对原被告进行庭外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韩朝泽调解,“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涉及了长安通卡600万用户”。由于调解失败,签发传票,12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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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朝泽说,西安城市一有限责任公司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财产,一旦卡丢失,应该通过挂失的方式对消费者的财产进行,卡内的损失不能让消费者买单。10月21日下午,韩朝泽前往未央区,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他认为西安城市一有限责任公司了他的选择权;同时西安城市一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优势地位,违反了公平交易权;他购买的长安通卡丢失,西安城市一有限责任公司不办理挂失的,是霸王条款。韩朝泽请求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一公司返还不当得利——长安通卡内余额98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当日,未央区立案受理。

   【新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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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韩朝泽购买了长安通卡,工本费18元、充值100元,共计118元。10月份,他的长安通卡不慎丢失,拨打西安城市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服电话,询问能否挂失以卡内的余额,被告知长安通卡不记名、不挂失。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

 律师购买长安通丢失起诉今日开庭审理     西部网讯(陕西新闻中心记者吴成轩王玥瑶)原告韩朝泽在今年6月购买一张长安通卡,10月丢失,希望挂失或返还余额,但遭西安城市一公司,于是韩朝泽进行起诉。今天(12月9日)庭审,双方就这张丢失长安通卡是否为个人所有,卡性质属不记名预付卡还是储存卡争执,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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