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巨头被指刷数据?爆料公司:对真实性负责 对方偷换概念
原标题:新媒体巨头被指刷数据?爆料公司:对真实性负责 对方偷换概念
一条353万次观看、上千评论、上千点赞的推广vlog,牵出一场电商合作方和微博头部机构的“带货”纠纷。
来自深圳的创业公司粤苏公司找到微博vlog流量领域知名机构“蜂群文化”,敲定由“蜂群文化”旗下拥有380万粉丝的博主为其公司产品做宣传推广。合作的视频如约播出,并且观看、评论、点赞的数据表现都非常好。
粤苏公司在爆料文章中称,但奇怪的是,推广视频并没有为他们带来流量,唯一的两张粉丝优惠券还是“蜂群文化”自己员工领取的。所谓的观看量、评论以及点赞数都是对方刷出来的。
10月14日,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发布一篇名为《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的爆料文章。
作者称,他从2016年到2019年花3年时间打造了一系列新科技产品,到2019年下半年,他开始着手做市场开发。今年9月份,他接触到了同在深圳,号称是微博头部机构的“大公司”蜂群文化。
跟蜂群文化接触一段时间之后,他感觉对方很好,于是双方就设计了一个微博平台的话题推广全案,内容主要围绕着他们的线下网红实体店和实验室进行互动式、矩阵式的宣传推广。考虑到是第一次尝试市场推广项目,所以他提出在9月27号晚上7点,让蜂群文化旗下一个博主先进行一波原创VLOG视频发布,看看效果怎么样。
在对于博主的选择上,作者称最终选了一位粉丝380万的上海时尚博主,微博ID:张雨晗YuHan。
作者称,他们做好了所有准备,等待这次博主带来的流量能冲进他们指定的线上店铺,以便检测公司的产品及内容。让作者满心欢喜的是,仅仅在49分钟之后,视频就达到了12.1万的观看量,还附加有几百的评论和几千的点赞以及一百多次的转发;不到20分钟之后,视频观看量达到23.2万,评论点赞转发也持续增加。
此时,看着阅读量、点赞和转发的数据上增,作者称自己非常得意。然而,当他去到电商部门了解到的,却让他无比震惊。“居然是截至目前为止,我们的流量近乎为0!成交数为0!”
此后他对店铺往日的情况进行了对比,他发现,当晚除了同事不断关注并且来回进入店铺,他们能明显看出当晚的流量还不如往常,而且往常他们并没有做任何的推广行为。
作者称,两小时为止,推广视频产生几十万的观看量,给公司带来的结果居然是0流量。第二天下午,当作者再次打开博主张雨晗微博,推广视频播放量截至13:34,已达到353万。
“评论里面不是很多粉丝已经安排了?领卷了?下单了?这些都是怎么回事?”作者质疑道,“难道这几个小时内发生的都是一出设计好的戏?所有的流量都是假的?没有一点真的”?
看到蜂群文化旗下博主合作推出的推广视频带给公司店铺的流量为零,作者随即与蜂群文化方面进行了沟通。
“这明显大把人在刷啊,全是刷的,都没进店,大把人评论已经下单。我们店铺都没进,访客也没有涨。”对于自己的指责,作者在文章中称蜂群文化是这样回应的:“这次试投放就以品宣为主不是以转化为主。转化这种东西都是由品牌效益带来的,目前可能没有转化,但是微博点赞或者收藏可能会在某个时间段买他们商品。”
“三百多个评论,店铺都没人进,付款数0,你们一点都不讲究真实性吗?……这个跟欺诈有什么区别,你不需要保证我博主的真实性?哪怕百分之一也行?”作者继续质疑道。
对方则回应称,“咱们的产品不是一个快消产品,针对的是特定的消费人群,所有受众也是需要根据产品定位,而产品销量的实现转化率,一般一个kol产品投放,也不会立刻反馈在销售数据上。”
2、我们为什么选择合作是基于信任为前提,希望你们可以提供的是真实性强的博主来帮我们带来流量。
3、昨天的表现我想大家都应该很清楚,视频中有2个数据,我表示很费解。第一观看数量,内容里面明确推荐了我们的产品并且链接了我们的淘宝店铺,截至目前超过350万阅读量,但我们的店铺的进店流量跟往日没任何变化(无关于成交转换率,请不要偷换概念,这里指进店流量)。第二,截至目前超过一千条评论,评论内容超过50%都说已经购买,或者已领卷,表达强烈的购买意愿,但是店铺流量跟往日没有任何变化……
所以我们会维护我们的权益,选择起诉蜂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最近我们寄出律师函,谢谢你们的配合。
作者在文中称,从2016到2019的三年时间,他们一直投入在品牌产品研发领域,并且认为只要做出好的品牌,就一定可以在移动互联网繁荣的流量时代交出好的答卷,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刚刚进入市场就遇到了来自机构戏剧式的调侃。
今天(10月17日)早晨11点,@微博管理员 发布公告,称微博平台接到反馈,有用户在微博上通过@张雨晗YuHan 微博帐号进行推广时,该帐号存在刷数据的行为。经查,该帐号在微博平台原发推广该条商业内容的报价为3070元。在接到反馈后,我们已暂停@张雨晗YuHan 账号的商业接单功能。
微博平台称,已经联系了该账号所在的MCN公司,经MCN公司反馈,他们收取了客户视频制作费用,但金额与网文说明的有较大差距。而对于刷数据行为和订单金额纠纷,微博会尽快查实,依据事实和社区管理规则,对帐号做进一步处理。
声明称,“蜂群文化”与粤苏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签订了《微博信息服务协议》,于2019年9月19日正式生效,粤苏公司也已向我司支付了对应的合作款项47500元,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3070元,拍摄制作及内容原创成本28500元。声明称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粤苏公司的要求执行项目,并且得到了粤苏公司的认可。
对于粤苏公司关联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发布的《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一文,“蜂群文化”称,该文恶意捏造不实言论,严重侵害“蜂群文化”名誉,使公司声誉和商誉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
关于转化率争议,也就是上述文章作者所称的进店流量,“蜂群文化”表示,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
“蜂群文化”称,粤苏公司在公众号文章以第三方所获取的截图诋毁我司,与事实并不具有任何的关联性,粤苏公司所提到关于数据的问题均属于为诋毁我司、诽谤我司而自行捏造的假象。
最后,“蜂群文化”称,已就粤苏公司恶意诋毁、恶意诽谤的文章进行了举报;对于粤苏公司的侵权行为已向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处理;对于粤苏公司违反《微博信息服务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已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处理,并且已经在进行相应的取证工作。
10月17日下午4点左右,红星新闻联系到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他们已经注意到“蜂群文化”发布的声明,但对于声明中“粤苏公司在公众号文章以第三方所获取的截图诋毁我司,与事实并不具有任何的关联性,粤苏公司所提到关于数据的问题均属于为诋毁我司、诽谤我司而自行捏造的假象”的表述,他称,粤苏公司方面对所有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的运营,所有的店铺都是我们自己做的东西,这个我们绝对保证真实性。”
“蜂群文化”的声明中提到“本公司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粤苏公司该负责人称,粤苏公司在文章中说的是没有流量,而不是没有转化率,“蜂群文化”的表述是偷换概念,“我们文章中所说的并不是没有给我们带来转化,而是说它没有流量,没有进店流量。”
该负责人称,目前公司正与“蜂群文化”协商这件事究竟如何处理,后续的结果会公布在公众号上。对于“蜂群文化”已经报警和采取法律手段的做法,他称,有必要的时候我们也会采取相应措施。
红星新闻了解到,“蜂群文化”运营主体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企查查相关信息显示,“蜂群文化”以独家KOL资源优势起家,目前已成为集内容原创、自媒体孵化、互联网创意营销、影视创作及宣发等围绕泛娱乐的多元化文化传播公司。公司独家签约1000+优质网络红人,其中包括@微博搞笑排行榜 @留几手 @我的前任是极品 @草图君 @休闲璐 @酷酷的滕等流量大号。在短视频的风口下也成功孵化出一批粉丝黏性极高的视频红人,如@中华小鸣仔 @蛋蛋解说 @铁馆教练 @Yp杨英鹏 @MrYang杨家成等。
“蜂群文化”称,公司团队如今已扩张到800多人,以“优质内容原创”、“独家账号资源”、“强流量曝光”、“创意品牌营销”等为核心竞争力,深耕于自媒体市场,成为国内知名新媒体内容营销MCN机构,全网粉丝覆盖3亿,服务客户有5000家以上。
而在2017年微博发布的一期视频原创机构和MCN机构排行榜上,“蜂群文化”以综合指数满分夺得微博视频机构原创榜单榜首,并以高达14亿的热度拿下MCN机构排行榜第二名。
另据相关媒体报道,蜂群文化CEO莫力洋今年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目前公司的大部分营收来自广告,此外还包括电商、知识付费、IP授权,甚至影视制作等方面。此外他还称,虽然蜂群文化80%的营收来自20%的头部红人,但平均来看中腰部红人同样有不错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