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受欢迎—西安高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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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表示,2013年通过当地人民银行推动的“两权”抵押贷款工作获得200万元贷款,解决了当时合作社发展的燃眉之急,并与村镇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充分获得了抵押的有效性和授信额度的充足性,使合作社发展成为入社农户达681余户、农产品生产60.1公顷、销售额超过1800万元的规模。“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的出台和“两个中心、一个平台”的建立,将给高陵“三农”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给新型农业主体带来更宽松的政策和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高陵区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表示,2010年以来,高陵县(记者注:高陵于2015年县改区)先后出台了《土地流转管理办法》、《高陵县土地流转抵押登记办法》等文件,同时从财政资金里拿出一定资金进行财政贴息,部分解决了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之忧。从外部来看,2014年高陵先后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被农业部等部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试验区》,具体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任务;2015年2月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33个试点县之一,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6月份又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县”。此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的出台,无疑给高陵进一步推动“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带来了新的政策契机,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农村土地作为生产经营要素进入市场流转的突破。
高陵区内涉农金融机构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反应十分积极,认为“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的明朗化,给各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带来新的信心。
有助于防范和化解“两权”抵押贷款的金融风险
记者对高陵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采访结果表明,总体而言,此次“两权”试点政策对最大的受益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着质的影响,因为大多数农业主体都是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实现规模效应,一旦“两权”抵押贷款政策落实,那就意味着土地融资的渠道增多,土地融资成本下降,也就会有更多的资金将涌入农村市场。
扩大试点政策空间,盘活农村金融资本
邮政储蓄银行高陵支行主要负责人表示,邮储银行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非法人金融机构,目前累计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007万元。此次“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的明晰,给区域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也给涉农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业务空间。
8月24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以下简称“...更多相关链接
8月24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以下简称“两权”),作为全国和陕西省农村产权制度先试先行的西安市高陵区反响较为强烈。
人行高陵支行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人行高陵支行致力于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督促当地出台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见》等文件,积极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创造了良好的制度。在金融机构的努力下,2010年5月和2012年10月,高陵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两权”抵押贷款仪式,两次仪式上分别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9万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63万元。截至今年7月,先后有高陵农村信用联社、阳光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3家涉农金融机构开办了“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惠及农户千余户。“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的明晰,进一步激活了农村金融资本,成为农民和金融机构的互利双赢重要推手。
金融机构:
基层人民银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试点政策利好,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深入
高陵阳光村镇银行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的出台极大地降低了“两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也更加坚定了该行涉农金融机构支农惠农的信心。
高陵区土地流转中心负责人表示,2010年,高陵就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截至目前发放各类产权证书8.5万本。同时建立了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抵押、收储和交易“四个中心”,形成农村产权流转的市场初步体系。今年下半年,西安市、高陵区两级将拨款6000万元成立“两个中心、一个平台”即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产权交易平台,更是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农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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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