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银智库研究》第107期:中国各省级区域产业结构对比分析
原标题:《民银智库研究》第107期:中国各省级区域产业结构对比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经济战略经历过1978年至1991年的非协调发展阶段,1992年至1998年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启动阶段,以及1999年至今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实施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针对我国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继续强调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而区域产业结构作为区域经济结构中的核心内容,体现了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水平,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模式,直接影响区域经济产出、收入分配、需求结构、社会环境等方面。加快推进各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是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本报告在分析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阶段区域经济战略及产业布局特征,并对比分析了当前各省级区域产业结构主要指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区域产业结构存在的特征、面临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了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全国工作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同志提出“两个大局”的构想,即加快沿海地区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的战略构想。20世纪80年代初,东部省市率先对外开放,陆续成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等,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平台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
产业布局政策开始遵从国家比较优势发展,以经济利益为主导进行布局,重大投资项目纷纷向东部地区倾斜,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制造业迅速崛起,中西部地区重点发展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以及铁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0世纪80年代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带来了东部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区域发展不均衡加剧,区域发展差距日益扩大,区域经济不协调发展的矛盾冲突,影响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在国家统一指导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在此背景下,产业布局政策开始由早期的效率优先,逐渐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强调各区域应按照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基本原则扶持重点产业。引导产业向沿海、沿江、沿路、沿边地区集中,以交通枢纽城市为中心,福射周边区域经济发展,形成点线面的区域经济带动模式。分区域来看,推动东部地区对外开放进程,优先发展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能耗低的产业;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地理优势,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大资源性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对中西部地区开发建设、乡镇企业等领域的建设,鼓励沿海较为发达的省区根据具体情况针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展开联合开发、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和人才交流等互动措施。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区域差距问题仍然突出,东部地区快速发展,大城市迅速膨胀,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位衰落,中西部地区仍较为落后,区域经济不协调发展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不利于社会稳定。在此背景下,199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2000年“十五”纲要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0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6年颁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着眼于一体联动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党的十九大强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构成的区域经济总体发展战略,以及主体功能区战略共同构成产业布局政策的战略导向。四大区域板块根据各自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进行合理化的产业布局,西部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资源类产业集群区,培育特色农业、旅游等优势产业。东北地区主要发挥产业和科技基础优势,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汽车、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中部地区重点发挥区位优势,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有效承接东部和国际产业转移。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各区域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具备自身比较优势的支柱型产业,区域产业转移有序推进,对我国各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我国各区域产业结构层次差距较大,东部部分省市产业结构已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高科技行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层次仍较低,服务业发展滞后、传统产业占比较高。同时,区域间产业重复建设、重复引进、产业结构趋同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一是绝大多数省(市、区)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转变。产业结构状况直接关系到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效益,而三产结构占比是衡量产业结构合理程度的主要指标。从国际规律来看,产业结构变动是一个不断趋于高级化的进程,三产结构占比顺序由“一二三”向“二一三”再向“三二一”转变。近年来,我国第三产业占比持续提高,我国一产、二产、三产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05年的11.6%、47.0%、41.3%调整为2010年的9.5%、46.4%、44.2%,再到2016年的8.6%、39.9%、51.6%。2010到2016年,绝大多数省(市、区)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转变。
二是部分省(市、区)已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目前,我国不同省(市、区)之间三产结构占比差距较大。从第一产业占比来看,2016年,我国31个省(市、区)中,第一产业占比超过13%的省(市、区)有7个,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依次是:海南(23.4%)、黑龙江(17.4%)、新疆(17.1%)、贵州(15.7%)、广西(15.3%)、云南(14.8%)、甘肃(13.7%)。海南、新疆、云南、甘肃、贵州等省份工业发展相对落后,还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前半段,第一产业占比相对较高。第一产业占比最低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2016年,第一产业占比最低的6个省(市、区)分别是上海(0.4%)、北京(0.5%)、天津(1.2%)、浙江(4.2%)、广东(4.6%)、江苏(5.3%),均位于东部发达地区,也是我国城镇化率最高的省份。
从第二产业占比来看,2016年,我国31个省(市、区)中,第二产业占比超过47%的有10个,主要分布在中部,依次是:陕西(48.9%)、福建(48.9%)、青海(48.6%)、安徽(48.4%)、江西(47.7%)、河南(47.6%)、河北(47.6%)、吉林(47.4%)、内蒙古(47.2%)、宁夏(47.0%),这些省份多处于工业化中期后半阶段和工业化后期前半阶段,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二产业占比低的省(市、区)有两类,一类是已步入后工业化阶段的省(市、区),主要位于东部发达地区,如北京(19.3%)、上海(29.8%),另一类是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处于工业化中期前半阶段的省份,如海南(22.4%)、甘肃(34.9%)、(37.3%)、新疆(37.8%)。
从第三产业占比来看,2016年,我国、31个省(市、区)中,三产占比超过52%的省(市、区)有北京( 80.2%)、上海( 69.8%)、天津( 56.4%)、山西( 55.5%)、海南( 54.3%)、黑龙江(54.0%)、(52.7%)、广东(52.0%)。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已基本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第三产业占比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北京、上海等东部区域,具备信息资源、金融资源、人才资源、科技资源优势,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以黑龙江、、海南等为代表的东北和西部部分省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均较高,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这部分省份农业资源、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有较大的天然优势,而第二产业基础较弱,缺乏成为主导产业的条件。以海南为例,海南农业资源相对丰富,早期以农业为主导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缺乏工业资源的基础上选择优先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快速发展。与海南相似,拥有一定的工业资源,但由于开采困难,区域自然和环境都不适合发展工业,同样选择优先发展服务业。
一是各省(市、区)三产就业结构与三产产出结构基本契合。2016年,我国各省城镇单位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较高的省(市、区)有黑龙江(15.7%)、新疆(15.2%)、内蒙古(7.8%)、海南(7.5%)、辽宁(4.0%),均为农业大省;各省城镇单位第二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较高的省份有江苏(65.9%)、福建(61.0%)、浙江(60.2%)、广东(58.1%)、河南(53.1%),这几大省份均有较好的工业基础,江苏、福建、浙江、广东也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入较多的省份;各省城镇单位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较高的省(市、区)有(87.3%)、北京(81.0%)、海南(74.6%)、上海(64.8%)、贵州(63.7%),北京、上海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较高,、海南、贵州工业基础较弱,对就业支撑较弱。
二是东部地区制造业对第二产业就业起到重要支撑。第二产业城镇单位就业内部结构中,制造业就业人口占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的省(市、区)有广东(84.4%)、上海(82.9%)、天津( 72.9%)、山东(62.6%)、吉林(60.8%),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就业人口占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的省(市、区)有(20.1%)、内蒙古(15.5%)、黑龙江(14.0%)、宁夏(13.7%)、海南(12.9%);采矿业就业人口占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的省(市、区)有山西(46.3%)、黑龙江(22.2%)、宁夏(20.9%)、新疆(18.5%)、内蒙古(17.7%),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建筑业就业人口占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的省(市、区)有重庆(49.7%)、浙江(48.6%)、湖南(44.8%)、四川(44.3%)、云南(44.2%),集中在西南和华东地区。华东地区是传统建筑业强省,近年来不断开拓境外市场,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西南地区建筑业发展主要得益于投资高速增长,2017年前三季度,、贵州、云南投资增速分别达到了21.2%、20.5%、17%,排在全国前五名。
三是东部地区非公共服务业对第三产业就业有较强支撑。第三产业城镇单位就业内部结构中,非公共服务业就业人口占第三产业较高的省(市、区)有上海(80.9%)、北京(79.0%)、天津(66.5%)、广东(61.4%)、江苏(54.0%),集中在东部,公共服务业就业人口占第三产业较高的省(市、区)有广西(36.3%)、新疆(34.4%)、甘肃(34.2%)、贵州(32.6%)、(23.6%),集中在西部。主要是由于东部地区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对就业起到较强的支撑。
我国专用、通用设备制造业产业分布较为分散,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中西部地区多个省份均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布局,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2016年,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上海(7.9%)、浙江(6.3%)、江苏(5.8%)、辽宁(5.6%)、山东(5.6%),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占比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湖南(7.3%)、河南(5.0%)、山东(4.2%)、江苏(4.1%)、安徽(3.8%)。
机器人行业是《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行业之一,近年来,全国各省(市、区)积极发展机器人产业,已有20多个省(市、区)将其作为重点产业进行培育,行业已显现出重复建设的苗头。从机器人行业竞争实力来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竞争优势较强。长三角地区机器人产业发展较早,发展水平较高;珠三角地区控制系统占有优势;环渤海地区以北京为代表,科研实力较强;东北沈阳、哈尔滨是中国最重要的工业机器人生产基地。农机装备制造行业是《中国制造2025》另一重点行业,在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四省有较强竞争实力。
近年来,我国专用、通用设备制造业呈现由东北及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2005到2016年,北京、上海、浙江、辽宁、黑龙江行业产值占全国比重下滑,而河南、湖南、安徽、四川等中西部省份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我国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布也较为分散,在环渤海、长三角、东北、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均有布局,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2016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重庆(6.5%)、天津(4.9%)、辽宁(4.5%)、陕西(3.9%)、湖南(2.5%),覆盖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区域。重点细分行业中,航空装备制造行业依托中航工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形成了一批具备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北京、东北、江苏、陕西、江西、四川、重庆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有较强实力。卫星的研制与发射运营部分主要在北京,中下游的导航芯片及应用装备在北京、上海、四川、重庆、陕西、江苏、广东等地有较强实力。海洋装备制造及配套装备制造业在上海、南通、青岛等东部沿海地区有较强优势。河北、江苏、山东、湖南、四川、重庆、山西等地区借助其自身工业基地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上发展强劲。
近年来,我国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呈现由东北三省及东部江苏、广东等省份向中部河南、湖北、湖南,西部陕西、四川以及环渤海区域山东、天津转移的趋势。2012到2016年,东北三省、江苏、上海、广东的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产值占全国比重下滑,而天津、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四川等省份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我国广东、江苏和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为电力设备传统强省。2016年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安徽(12.2%)、江苏(11.0%)、广东(10.0%)、浙江(9.7%)、江西(9.1%)。其中发电设备生产主要集中于大型发电机制造企业和生产基地,四川、黑龙江和上海产量较高。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产量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省市,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产量较高。用电设备布局最为分散,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电机制造企业,浙江、江苏、广东等东部经济发达省市产量相对较高。
近年来,电力设备行业产业布局呈现向东部江苏以及中部安徽、江西等省份转移的趋势。2005年到2016年,广东、上海、浙江三省、市电力设备行业产值占全国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而江苏省占比及行业影响力则大幅提升。主要原因是江苏省电力设备产业升级进展较为顺利,产业集聚发展优势显现,江苏省交流电动机、电力电缆、光缆、光伏电池等新型电力设备的产量居全国首位,而广东地区以生产家电电机和低价格的微型直流电机为主,向中西部转移规模较大。
汽车制造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中部的湖北及湖南、西部的四川有一定产业基础,重复建设的现象也较为突出。从2016年各省(市、区)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来看,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北京(26.2%)、吉林(25.4%)、重庆(22.7%)、上海(18.7%)、湖北(14.1%)。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电机电控和充电桩设备制造相对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重庆和成都也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上游锂电池产业主要集中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
近年来,汽车市场继续向中西部地区下沉,车企逐步调整产能布局,加快布局西部,汽车产销重心均呈现从东北及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2008年到2016年,东北三省及东部大部分省市行业销售产值占全国比重下滑,而中西部地区河南、湖南、安徽、四川、重庆等省市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在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以重庆、西安等为代表的中西部地区快速发展。2016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广东(25.2%)、重庆(17.0%)、上海(16.3%)、江苏(12.1%)、北京(11.1%),仪器仪表制造业占比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江苏(2.4%)、北京(1.4%)、浙江(1.2%)、上海(1.1%)、广东(0.8%)。
发达国家和地区电子信息制造业多为技术、资本密集型企业,而我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并不完全具备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多从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加工制造环节。近年来,以联想、富士康、仁宝、英特尔等为代表的内外资电子企业纷纷加大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力度,带动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2012到2016年,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行业产值占全国比重下滑,而河南、四川、重庆、湖南、安徽等省份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我国大部分消费品工业的主要生产地区在长三角和珠三角。东南部沿海地区经济开放较早,改革开放初期,外商直接投资带动东部的外向型加工业集群。同时,东部沿海特有的交通区位优势,有利于产品的内销和出口。分行业来看,纺织服装业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排名靠前的省份有福建(4.6%)、江西(4.3%)、浙江(3.6%)、广东(3.1%)、江苏(2.9%),纺织业占比排名靠前的省份有浙江(8.8%)、宁夏(6.8%)、山东(6.0%)、福建(6.0%)、湖北(5.0%),皮革制造业占比排名靠前的省份有福建(7.7%)、河北(2.9%)、浙江(2.1%)、河南(2.0%)、江西(1.9%),家具制造业占比排名靠前的省份有广东(1.6%)、浙江(1.5%)、四川(1.3%)、福建(1.1%)、江西(1.0%),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福建(3.7%)、广东(2.9%)、浙江(2.2%)、江西(1.9%)、天津(1.8%)。
其他部分消费品工业如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烟酒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则带有一定的资源属性特征,产业布局与各区域资源禀赋有较强关系,食品制造业在重要的农业粮食产区或人口密集的大中型城市有一定优势。粮食产区便于企业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降低原料和运输成本,人口密集地区大中型城市,既可以满足食品行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又能接近消费市场,行业占比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天津(5.8%)、黑龙江(4.9%)、宁夏(4.6%)、(4.3%)、河南(4.0%)。医药制造业的中成药制造业在药材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占据一定优势,生物生化药品制造在科技基础雄厚的东部地区占据优势。烟草制品业在云贵地区优势明显,占比排名靠前的省份是云南(15.2%)、贵州(3.0%)、上海(2.9%)、甘肃(2.3%)、湖南(2.1%)。木材加工制造业在森林资源丰富的省份有较大优势,占比排名靠前的省份是广西(5.1%)、黑龙江(4.1%)、吉林(4.0%)、福建(2.4%)、湖南(2.0%)。
近年来,消费品工业也逐步向中西部转移。以纺织品为例,长三角、珠三角为产业主要转出区域,中部六省、山东及四川成为产业主要承接区域。
我国高耗能产业经历过2000年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的无序、快速扩张。目前,在全国东、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占比均较高,全国布局较为分散,产业重复建设特征非常突出。高耗能产业作为资源加工型产业,其原料主要是矿产资源,在生产要素投入和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较强,属于资源密集型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自然资源禀赋丰富及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省份具备一定空间优势。2016年,我国西部地区高耗能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普遍高于中、东部地区。西北地区的高耗能产业占比高于西南地区,京津冀地区天津、河北高耗能产业占比高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从具体行业看,2016年,我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较高的省份有山西(32.8%)、内蒙古(16.8%)、贵州(13.6%)、宁夏(12.1%)、陕西(10.5%),均为西部省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比较高的省份有(25.2%)、河南(12.3%)、贵州(10.7%)、江西(9.0%)、湖南(7.7%),主要是中西部省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比较高的省(市、区)有河北(22.1%)、天津(15.4%)、山西(13.1%)、广西(11.2%)、辽宁(9.9%),主要在华北、西部、东北地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比较高的省份有青海(13.5%)、山东(11.9%)、宁夏(11.4%)、江苏(11.4%)、海南(10.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占比较高的省份有海南(28.5%)、宁夏(14.2%)、辽宁(14.1%)、新疆(14.0%)、甘肃(10.5%),以西部及东北资源性省份为主;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比较高的省份有青海(26.7%)、甘肃(23.7%)、江西(14.1%)、云南(12.0%)、新疆(11.7%),均为中西部省份。
近年来,我国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从各省高耗能产业产值占全国比重来看,2005到2016年,东部省份占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下降幅度最大的省(市、区)为上海、北京、河北、浙江、广东,而中西部省份占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西部省份中山西省较为特殊,受煤炭经济“断崖”式下滑影响,高耗能产业产值占全国比重大幅下降。而东北地区由于人口流失、资源枯竭、体制僵化等因素,近年来工业增速快速下滑,辽宁、黑龙江两省高耗能产业产值占全国比重也呈现出下降态势。
我国现代服务业各区域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现代服务业较为发达,处于价值链高端,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形成了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特别是租赁与商务服务、金融、科学研究、信息传输等融入国际产业分工,是参与国际产业竞争的主力军。从各省企业占比数量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北京(5.6%)、浙江(5.4%)、天津(5.2%)、江苏(4.8%)、上海(4.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数量占第三产业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北京(16.7%)、天津(13.8%)、江苏(7.7%)、山东(6.6%)、上海(6.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数量占第三产业比重排名靠前的省(市、区)有北京(23.4%)、上海(17.4%)、广东(17.3%)、浙江(16.0%)、天津(15.8%),均在东部地区。中部现代服务业起到引领作用的技术型行业占比较低,且各省之间的行业分布也不平衡,中部地区的安徽、河南、湖北等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相对发达。西部地区现代服务业相对较为落后,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区现代服务业相对发达。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房地产业占比为11.9%,远高于其他省市,这主要是由于海南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旅游地产已成为其支柱产业。
东部地区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是我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主要分布带,上述区域在电子机械及器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业均有较强竞争实力。此外,珠三角、长三角在纺织服装、皮革制造、家具制造、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消费品制造业仍占有较高比重。中西部地区在农业、金属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加工、煤炭加工、烟草加工等资源加工行业具备竞争优势,同时,中西部的陕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份具备一定工业基础,交通运输设备、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东北地区在石油加工、黑色金属加工等资源性行业以及交通运输设备、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装备制造业基础较好。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持续推进,三产占比结构趋于合理,但我国各省之间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层次仍较低。首先,部分中西部省份第一产业占比较高,第三产业占比较低。2016年,仍有18个省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小于50%,有16个省份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大于10%,主要位于中西部地区。其次,中西部地区仍以高耗能产业及传统产业为主,现代制造业、新兴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于东部地区。2016年,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山西、贵州等8个省份六大高耗能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超过40%。最后,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以公共服务和传统的流通贸易为主,信息、教育、现代金融发展滞后,这使第三产业无法为第二产业的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也无法满足消费者对中高端服务产品的需求。
随着东部地区工业用地不足、能源和资源紧缺、劳动力供应紧张、环境治理成本高涨等问题不断突出,中西部地区土地、劳动力成本等优势日益凸显,加上中西部地区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我国区域产业逐步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区域产业转移的主体产业是劳动密集型及能源密集型产业,2006到2015年,东部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下降最快的行业分别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高耗能产业以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承接资源密集型产业的主要省份包括内蒙古、宁夏、陕西、贵州等西部省份。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主要有河南、安徽、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份。由于中部地区毗邻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优于西部地区,率先成为区域产业转移的承接区域。值得注意的是,东部地区内部也存在产业转移。其主要特征是从长三角地区向京津冀地区转移,呈现 “北上”特点。以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向山东、河北、天津等省市转移为主。同时,在国家重点区域战略推动下,京津冀区域间产业转移、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区域产业梯度转移等稳步推进。
重复建设、重复引进、产业结构趋同是我国经济布局长期存在的问题。2000年以来,随着东部沿海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区域政策的实施,我国重化工业开始向全国扩散,呈现无序扩张态势。我国高耗能产业、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等在东、中、西部以及东北多数省份产能快速扩张,重复布局现象突出。除了传统制造业外,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也出现重复建设的苗头。《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印发后,全国各省相继发布各自的规划,对十大战略产业领域的发展进行了积极布局。全国各省纷纷建设机器人、大数据等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几年内,全国已建成和在建的机器人产业园区超过40个,机器人企业数量已超过800个。全国东、中、西部都在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贵州、天津、杭州、兰州等地均提出打造大数据产业集聚区。此外,物流园区、文化产业园区、信息技术服务业园区都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带来新一轮产能过剩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各省级区域产业升级稳步推进,但我国产业创新能力仍有待提高,中西部大部分省份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比重偏高,服务业发展滞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未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成为各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在70%以上。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从2005年的41.3%提升至2016年的51.6%,服务业正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世界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历史经验表明,在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发展趋缓,而服务业发展速度将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快于工业,且比重不断提高,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主导转变为第三产业主导。我国除北京、上海、天津已达到后工业化阶段外,其他省份均位于工业化中期或工业化后期,服务业正启动快速发展的引擎。发展现代服务业将成为各省(市、区)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各省(市、区)“十三五”规划中,均将服务业作为未来发展重点。
国际上通常以研究与试验发展(R&D)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2016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 155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9.4%,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 100 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8 件。从各省(市、区)状况来看,2016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为2%以上的省(市、区)有5个,占比1%以上的有17个。预计未来,我国各省(市、区)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将保持增长态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快速增长,技术创新步伐将显著加快,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绿色节能设备、智能化生产设备应用更为广泛。目前,各省(市、区)均将加大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列入“十三五”规划,例如,云南规划“十三五”末期科技创新经费占GDP比重为1.5%,广西为2%,山东为2.6%,江苏、浙江、广东的目标为2.8%,上海的目标为保持在3.5%以上。福建规划“十三五”时期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我国各区域的资源禀赋、经济水平、产业基础、金融环境差异较为显著。因此,各地将立足于自身的条件和基础,选择不同的产业升级模式。
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基础条件好,人力资源丰富,教育资源发达,市场环境及金融环境较为完善,高技术产业发展起步早、规模大、层次高。将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以突破基础技术和前沿技术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经济转型。并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在国际产业价值链的调整中逐步向更高层次攀升;中部地区尽管高技术产业发展较快,但总量仍比较小,结构相对单一。因此,中部地区将继续夯实现有产业基础,持续优化创新机制,积极吸引东部地区技术及管理经验,通过整合区域内的优势,努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中部地区对高技术产业的选择将结合现有产业优势、资源积累、市场状况等有重点地发展,以实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东北地区工业基础较好,资源条件相对丰富,将大力对传统重工业进行转换升级,建设先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开放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产业、人才等方面的积累发展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撑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东北地区农业优势,加快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完善农业市场流通体系;西部地区经济基础、技术基础相对东部、中部地区薄弱,创新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等都有待完善和提升,难以支撑高技术产业实现良性发展。西部地区将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发展与其关联度较高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形成一定领域内的高技术产业群。同时,西部地区将充分依托其棉、油料、中药材、畜产品等农副产品资源,形成一批规模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并发挥多变的地形地貌、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和土地资源优势,发展现代旅游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地方政府的过多干预导致资源错配,进而导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目前,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现象仍较为突出,甚至一些新兴产业也面临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化解产能过剩仍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区域政策的重要内容。目前,各省纷纷出炉2018年去产能目标清单,涉及煤炭、钢铁、落后煤电产能等多个领域,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各省级区域过剩行业去产能将持续推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针对我国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内涵在于区域间共同持续发展,且个体之间差异却在逐步缩小。区域产业转移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布局优化的主要手段。当前,我国产业转移将进入全面优化产业链布局、全面协调发展的阶段,将呈现以下趋势。
我国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环境等都比西部地区发达,且毗邻东部地区,率先成为区域产业转移的承接区域。根据产业梯度转移理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命周期阶段的变化,生产活动会逐渐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未来有望承接更多东、中部产业转移。西部地区将通过承接东、中部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产业的转移,迅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缩小与东、中部在产业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
近年来,东部沿海地区在推动低端产业转移的同时,积极吸引高端产业回归。如浙江省启动“浙商回归”工程,旨在鼓励和吸引在外浙商回乡投资创业,带动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浙商回归”投资产业以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八大领域为重点。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前十个月,该省浙商回归到位资金达3849亿元,同比增长32.3%。未来,在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推动下,东部地区将通过已形成的区位、交通、市场及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吸引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东部集中。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的理念下,区域产业转移已由早期单纯的转移承接向融和发展、合作创新转变。近年来,东部省市不断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产业合作,以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的方式积极推动产业转移。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以东部地区出资金、出企业,产业承接地政府出土地、出政策为主,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随着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人才、技术积累日趋成熟,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进行产业链式的整体转移趋势日益明显。与以往仅转移产业链条中较为低端的制造环节不同,企业将对产业的上、中、下游进行整个产业链的迁移,除了劳动密集型部分外,还包括研发、采购、销售、物流、售后服务等环节。由于龙头企业的社会化协作程度高,龙头企业投资将会带动产业上下游及产业配套的大量投资,进一步带动产业内其他龙头企业转移,形成“龙头”带“配套”、“配套”引“龙头”的良性发展格局。产业配套型转移将成为未来产业转移的主要趋势,当主导产业转移后,与之协作配套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也将会发生跟随式转移。
区域产业一体化不但可以避免区域内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问题,同时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区域产业一体化发展的重心在于促进区域资源整合、避免区域产业同构竞争、提高区域经济整体实力。未来,我国将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推进实施,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格局,形成内外统筹、南北互动、东中西协调的区域经济发展新局面,促进区域产业一体化。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经济第三极,长期以来产业同构、竞争强于合作。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推动三省市协同发展,为全国树立协同发展标杆。京津冀三地的产业分工定位将结合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等比较优势来选择。未来,京津冀三地将分别按照“知识型+服务型区域”“加工型+服务型区域”“资源型+加工型+服务型区域”的发展定位来构筑各自的现代产业体系。北京将大力发展知识经济和服务经济,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天津将以商贸物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为主导,并大力推进服务型经济发展;河北将积极承接北京产业功能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加工制造和服务经济,构建以现代制造业、原材料工业、现代农业、旅游休闲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当前,长江经济带中低端产业比重仍较高,为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升级,我国将在长江经济带重点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家电、纺织服装五大跨区域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建设将依托于长江经济带区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中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核心城市,并利用整个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形成以产业链为整体、上中下游互动协同的发展格局。
“一带一路”将以开放为导向,通过加强交通、能源和网络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产业转移与产业合作。中西部地区作为连接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亚洲、欧洲、非洲国家的交通枢纽,具有与国际国内交流的天然区位优势,中西部地区将持续进行产业升级,加快推进通讯现代化和交通现代化建设,打破地域限制,构建通畅的物流通信网络,加强与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产业合作。
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发展特征差距较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做到“产业政策地区化”,实现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央政府从全国范围建立合理的分工关系、优化产业空间配置,找准区域功能定位,树立全局发展一盘棋的观念,统筹安排区域发展规划。对地区的倾斜政策与地区优势结合,对重点发展地区的优势产业倾斜,促使各区域根据经济发展的要素禀赋结构和产业发展阶段而调整区域发展策略、区域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发挥各自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具体而言,重点支持东部地区推进产业升级与自主创新,发展新型外向型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中部地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西部地区充分发挥其地域优势及矿产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东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
当前,区域之间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问题较为严峻,造成了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区域的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才状况、技术基础等条件,合理选择、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认真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方向确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对于不符合本地在全国产业布局能定位的及时加以修正,避免再次出现产业趋同和重复建设问题。在政绩考核方面,可适当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方式和标准,不仅考虑本地区经济及产业发展水平,还应相应增加对地方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贡献度、主题功能区建设成果、区域新建产能利用率等方面的考核。
长期以来,我国产业政策以资金支持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主,这有利于技术来源的扩大,同时能够降低技术的引进成本,但对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却存在着一定局限性,若政府不当干预,将导致企业的过度投资及不当投资行为。未来,各区域政府职能重心应适当转变,弱化政府直接微观经济干预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的复杂度,把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服务作为工作重心。同时,盘活国有资产,加快实现政企分离,消除地方保护,从制度层面构建维护有效市场竞争的法律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技术标准、认证标准的全国统一等措施,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企业为了生存和利润会对市场需求及投资环境进行充分研判,并做出灵敏而准确的反应,应鼓励企业根据市场结构进行生产要素的良性配置,根据已有的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发展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形成差异化竞争,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通过矫正要素市场扭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经营和发展的主体,促进区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区域行业的合理规模,最终通过市场之手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当前,基础设施状况尚不能完全满足区域一体化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跨区域经济合作。为消除商品要素流通的地理障碍,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区域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构建跨区域的公路、铁路系统,增加直航航班及通航密度,突破经济区域界限。同时,科学选址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物流仓储基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智慧物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传统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通创造便利的条件。
当前,地方保护主义及市场分割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增加了地区间贸易的交易成本。区域一体化实现的前提是各区域之间找到利益共同点,建立利益协调、分享机制,通过定期沟通,解决矛盾冲突,统筹整合各地域之间的优势与特色,加强产业政策的对接,做到取长补短,最大限度发挥各类生产要素的经济效能。针对地方保护主义,从制度层面构建维护有效市场竞争的法律体系,加大对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惩戒力度,完善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法律体系,坚决杜绝地方政府对经济运行的不合理干预。针对行政体制造成的市场分割,要努力破除区际之间在市场、政策、体制方面存在的壁垒,加强区际之间的经济联系与合作,推动各类产品、资源、要素、信息、服务的自由流动,打破“以邻为壑”的区域经济界限,消除区际经济往来中的限制性因素,使区域市场不断得以优化,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继续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交通运输、通信网络、城乡电网、城市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中西部地区科技能力体系建设,注重人才培养,除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外,还应着力加强基础技能教育、积极发展与各地区优势产业相匹配的职业教育,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远程教育,提高中西部地区劳动者素质。此外,由于中西部地区体制机制相对东部更为封闭落后,国有资产存量占比高,经营效益差,还应积极促进西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国内外的开放力度,优化市场环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国有资产重组,提高国有工业整体竞争力,提升西部地区承接转移的软实力。
一是尊重产业转移规律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在严禁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前提下,明确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引导东部地区能源、冶金、化工、纺织、农副食品加工等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以及电子信息、通讯、仪器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地区要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立足各地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发展重点,避免产业雷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积极探索“集群式”产业转移方式,引导东部地区传统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集中迁移到中西部。中西部地区应充分依托现有发展优势承接产业集群,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集群;三是加强和完善跨区域产业合作机制,支持各区之间展开实质性合作,以合作共建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方式,积极引进大企业对西部园区进行整体开发,实现互利共赢。
我国各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处于不同阶段,各地产业结构千差万别,部分区域过剩的产业或许是其他区域朝阳、主导产业,区域产业金融政策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各地区金融分支机构应立足于区域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趋势制定区域产业投资规划,集中资源重点支持区域发展前景好、具备比较优势的特色主导行业,对政府主导、盲目建设而不符合区域比较优势的产业采取谨慎态度,坚决退出区域产能过剩行业。并根据区域宏观政策、产业形势变动进行定期更新,从而使金融供给政策更具适应性和指导性,引领区域产业升级。
各地政府及监管机构应加强区域之间金融资源对接整合,引导金融资源、金融要素跨区域自由高效配置,培育统一、开放、有序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建立起区域金融业统一的组织领导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域的业务发展模式,推进业务协同联动发展,异地业务协同营销、协同风控,在客户准入、授信评级、审批、信贷限额、支付体系等方面制定统一区域信贷政策,实现金融服务一体化,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金融需求。
立足于服务区域重点产业,打造适合于企业各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模式,增强专利、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能力,通过开展投贷联动、融资租赁、贸易融资、公司债等融资业务模式,综合运用、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产品,为不同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基本建设、工程保函、产业基金以及参与PPP项目等方式为“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点区域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前景好的产业园区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助力区域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