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原县委高志坚被控受贿5449万余元2015年11月3日
原标题:成都双流原县委高志坚被控受贿5449万余元2015年11月3日
公诉机关: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直播画面(李涛 摄)
庭审现场
高志坚最后陈述:没有做成、好官没有做成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了相关书证、照片、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材料。
庭审现场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志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志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高志坚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贡市委中心组30余人旁听了庭审,现场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四川日报记者杨国庆 黄泽君)
涉案5449万余元 其中包括美金、港币、黄金、钻石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为他人谋利和收受贿赂之间的关联性,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退赃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等方面,就、量刑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经过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审判长、自贡市中级审委委员、刑二庭庭长李曙光宣布,原双流县委高志坚被控受贿案一审休庭。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高志坚作了最后陈述。他说,“中对我的所有都是属实的,我没有任何。司法机关依法了和法律赋予我的,实事求是、客观地调查取证。所有这些都令我深受,表示深深的。我违反了,未能守住底线,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时至今日,我没有做成、好官没有做成。时光不能倒流,人生不能从来。对此我深感,对党说对不起,对邛崃、双流的党政干部和老百姓表示深深歉意,我也对不起自己的家庭和亲朋好友!我这些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是咎由自取、。自新、认真接受是我重获新生的唯一出。同时,我也审判长和合议庭充分考虑我的自动投案和立功情节减轻处罚,给我一个早日做、做成,重返社会的机会,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
因涉嫌犯受贿罪,高志坚于2014年9月17日被刑事;于2014年9月26日被。2015年7月1日,本案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自贡市中级提起公诉。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高志坚利用担任邛崃市市长、市委和双流县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刘春明、张成松、孙良贵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00万元、美金390.8万元、港币355万元、欧元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12万元的黄金8公斤、价值港币86.658万元的黄金2公斤、价值人民币102万元的钻石一枚,共计折合人民币5449万余元。
2015年10月28日9时,(四川)自贡市中级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志坚被控受贿一案。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高志坚及其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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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