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关于清理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公告
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关于清理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城市建设工程交付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暂行规定》市建档字(86)251号,办理过缴纳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手续的建设单位,在向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资料,经检查核实无误,并办理竣工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后,可至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办理退还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手续…
原标题: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关于清理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城市建设工程交付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暂行规定》市建档字(86)251号,办理过缴纳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手续的建设单位,在向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资料,经检查核实无误,并办理竣工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后,可至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办理退还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手续。由于历史原因,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本金退还手续。
为了清理遗留问题,特公告如下:
凡未按规定办理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本金退还手续的建设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前往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办理退还手续。建设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竣工档案报送(移交)书原件;
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
3.建设单位介绍信原件;
4.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上述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申请退款单位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超过公告期限未来办理清理手续的,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将向相关财政部门移交资金和相应手续。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关于西安的历史资料
- 编辑:白守业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