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西安生活  网事

辽宁人事考试网:2017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辽宁人事考试网:2017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原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

原标题:辽宁人事考试网:2017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原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企业、事业、团体单位在统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线.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四)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统计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六)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的、澳门居民,均可按照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七)“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深化统计职称制度的通知》(国统办人事字〔2017〕31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可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参加我省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二)报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用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四)报名时,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1.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统计局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沈阳市统计局负责,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由沈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予以处理。

  2.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所在市统计局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3.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2份到省或市统计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各市统计局和省直主管部门要将《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和学历证书、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省统计局人事处复审。7月11日前省统计局将全省报考高级考试人员信息汇总后交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确认。

  4.《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须本单位审查(人事或主管部门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栏内签字盖章),市统计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审批同意(在“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字盖章)。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省统计局复核确认(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前盖章)。

  2017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市)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线)。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17〕78号文件,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5元/科,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3元/科,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5元/科。

  (四)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初、中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高级考试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相关纸质参考书籍、资料。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四)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一)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网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2017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请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及时将网址告知考生。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线。

  网站备案号10212420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京ICP证150393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