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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企业和开复工项目做到“十个坚决”

原标题:陕西省住建厅:企业和开复工项目做到“十个坚决”

本报讯(记者 张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抓好建筑工程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省住建厅近日就有关事项下发通知,企业和开复工项目要做到“十个坚决”。

坚决按照《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切实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施工企业应对项目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检测记录及健康状况,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严格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坚决制定科学规范的开(复)工方案,并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坚决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方参建主体要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途径,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施工企业要以适当方式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播放安全警示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坚决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落实到施工企业、落实到项目机构、落实到一线工人,同时要注意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特别是要加强新进工人技能培训。

坚决做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夯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坚决做到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严格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开(复)工项目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完善预案及重点危险作业岗位的应急处置措施。

坚决落实开(复)工条件联合检查。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复工项目的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联合检查,各项条件均满足后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同时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合格证明。坚决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临时用电、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及临边洞口防护等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坚决防止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和安全生产措施擅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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