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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王思聪对撕

  近日,著名导演冯小刚和王健林之子王思聪展开骂战,双方争吵的焦点是关于冯小刚新电影的排片问题。这场争吵背后,折射出中国电影市场高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由华谊兄弟出品、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近日,上映第一天就拿到了7000多万元的票房。不过,国内影院巨头万达院线%,招来了导演冯小刚的不满。随后,冯小刚和万达“太子爷”王思聪为了“排片率”上演了一场“隔空对骂”。

  在冯小刚洋洋洒洒的“千字文”里,冯小刚没有使用他之前在微博上最常使用的两个身份:“六爷”和冯小刚本人,而是用了“潘金莲”这样一个古代虚拟人物的口吻,用一个含冤弱女子的口气凄凄惨惨地说,因为自己跟一个“小公司(华谊)”有关系,“小公司”动了大公司万达的一块“小墙皮(叶宁)”,于是大公司耿耿于怀,要赶尽杀绝。

  在冯小刚的“千字文”发出一个多小时之后,万达方面由王思聪出面做了回应。网络茬架多年的王思聪上来先同样给冯小刚扣了一顶大帽子,“煽动网络群众和”,瞬间把自己摆在网络暴力准受害者的位置上。还直截了当地说冯小刚“阴阳怪气听着恶心”。

  王思聪称,如果票房好自然会增加排片,让冯小刚用拿得出手的作品说话。还撂下一句“没人跟钱过不去”。这招就比较狠了,《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的心血之作,而王思聪暗指《我不是潘金莲》拿不出手,“不看好”三个字简直就是打人打脸,当面给人没面子了。

  在回复中,冯小刚看似态度软化,实则是打蛇随棍上,冯小刚说:“由于您的不悦,导致您不看好这部电影,又导致了万达对《我不是潘金莲》的低排片”。直接把王思聪的话作为了自己“千字文”的证据。而最后冯小刚说了一句“消消气儿,我一直关注你,最喜欢的就是你的襟怀坦白,耿直!”简直一个慈爱的长辈形象跃然纸上,像在哄不懂事的小孩儿一样,完美呼应了“千字文”里说万达“孩子气”的观点。

  在冯小刚和王思聪你来我往之后,下午华谊兄弟电影官方微博出面为冯小刚撑腰,紧接着王中磊出面,以还举例说万达高管中,华谊旧部也不少,“要‘不悦’也是我先‘不悦’”。

  知情人士指出,夺人眼球的新闻背后,是出品方之一美拉传媒对“钱景”的担忧。美拉传媒于去年底斥资10.5亿成为华谊兄弟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双方对赌协议,冯小刚等两名股东保证2016年净利润为1亿元。而2016年上半年,美拉传媒净利润只有3535万元。

  而在三季报中,美拉传媒的业绩没有显示,只是在提及华谊兄弟三季报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长的原因时提到“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参与多档综艺节目,签署多个服务合同,取得相关收入;电影项目也在积极筹备中”。由此可见,面对6000多万元的利润差额,《我不是潘金莲》对冯小刚兑现今年的业绩承诺至关重要。完不成业绩,那是需要冯小刚本人掏出真金白银补上的。

  有评论指出,正是在这样的压力下。冯小刚借助于影视行业内强势的名人效应,把《我不是潘金莲》翻过来再炒一遍,达到火上加火的营销目的,这或许可以清晰的解释冯小刚乃至华谊兄弟BOSS,借《我不是潘金莲》在万达影院的排片率,撕逼万达小总裁,只不过是影视娱乐贵圈套路太深的缘故罢了。奈何,年轻气盛的霸道总裁王思聪显然没有明白个怎么回事情,跳进了老谋深算冯小刚给万达设置的圈套,让国民老公乖乖被牵着鼻子走。

  通过《我不是潘金莲》各影院票房数据的不断刷新,事实证明由冯小刚主导,王中磊当幕后策划人,王思聪作为友情出演,已然让《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影视大作达到了人人皆知的目的,《我不是潘金莲》市场营销的目的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在万达少爷的“配合”下达到了。

  冯小刚指出的排片率过低问题,针对的是万达“挤兑”华谊,但也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例如,在万达“挤兑”华谊的同时,《我不是潘金莲》的投资方耀莱旗下院线却给了这部电影远超市场均值的排片率,这是不是也涉嫌挤兑其他影片?

  例如,在今年上半年,导演吴天明遗作《百鸟朝凤》由于上映后票房不佳,影片联合出品人、劳雷影业老板方励在微博直播时突然下跪求排片,一时引起业内哗然。凤凰娱乐专访到“下跪者”方励先生,他表示自己“下跪”是逼不得已,当时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引起公众的注意了。而方励也依次回应了下跪后网络上很多质疑的声音。

  方励表示,院线经理掌握着电影的生杀大权。在国内市场上,六大公司垄断院线,排片垄断也时有发生。有网友调侃,如今的电影进入“拼爹”时代———只要有财大气粗的片方,就能在院线获得“高排片率”。不少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国内电影口碑差票房高的现象,为中国电影市场的不成熟敲响了警钟。

  同时,一些影院在与片方和发行方对接时,大行潜规则,有“红包”就多排片,没“红包”就少排片甚至不排片。

  有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拍摄了600多部电影,上映的也就200部-300部,其中还有大批影片‘影院一日游’,所以竞争惨烈。

  目前中国电影公司过度依赖票房收入,这也使得电影公司、导演对排片率的高低比较敏感。在我国,电影票房收入占比高达80%,版权收入只有20%,而在以北美市场为代表的成熟电影市场,60%到70%的收入来自版权费用,票房收入只占30%左右。事实上,足够高的版权收入占比是衡量电影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未来中国电影市场发展最重要的驱动力,但是目前,中国电影市场难言成熟。

  过去几年,全国电影票房的10%以上都被“偷”走了。2015年被“偷”的票房至少45亿元。偷漏瞒报票房、影片盗录盗放、影院放映质量不高。高速发展的中国电影事业问题多多。

  ——偷漏瞒报票房。把已经作废的或者手写的电影票当作入场凭证,一张废票可以多次利用,每用一次就“偷”一次票﹔“搬砖式”,明明去看A电影,电影院却给你一张B电影的票,这样一来,票款就算到了B电影头上,B片和影院就成了受益方﹔“套餐式”,把电影票的价格摊进套餐里的饮料和爆米花费用中去,赚取差价﹔“团体票式”,单位包场让员工免费看电影,这时候影院便不走票,只发放进场标识,票房就被影院加到了任意一部电影,或者成为影院的隐形收入……

  ——非法传播盗版。影片刚刚在院线上映,网上就出现了大量盗版。这其中,既有观众在影院自行录制上传的版本,也有影院内外串通组织盗录盗播的版本,甚至还有同期上映的片方恶意散布的版本,盗录盗播给影市收入造成的损失多至无法统计。

  ——“山寨”周边产品。不少观众都有购买电影周边衍生品的爱好,然而很多影片的正版授权衍生品尚未发售,山寨产品就已经抢占市场,其中不乏粗制滥造者。

  ——不合格影院线。一些影院银幕亮度、音响效果均不能够达到国家规定放映标准,引发观众抱怨的同时,也直接伤害了片方票房收入和市场热度。一些院线、影院恶意拖欠制片方票款,制片、发行、放映之间形成三角债,影响制片方投资新片积极性。

  专家指出,偷漏瞒报票房等潜规则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与监管不及时、常态监管和技术升级缺位等有关。

  同时,一些非法传播者和观众忽视片方利益和自身权益,不注意所购影票的真实性,甚至故意购买不合理低价票,或是传播非法录像或购买山寨衍生品,导致电影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基础相对薄弱。

  经过数年的发展,中国电影生产数量突飞猛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票房飞速增长、产业空前繁荣,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电影大国。但电影质量良莠不齐、一些电影票房存在造假等乱象制约了电影产业的发展。建立起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电影产业促进法将电影审核权下放至省一级,且规定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以前由广电总局进行电影审核,周期非常长。

  其次,电影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备受关注,本次不仅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还对侵权行为的处罚作出规定,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例如规定电影院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三,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第四,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但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

  第五,中国电影产业需要构建科学、完备、专业、系统的电影产业金融支持体系。电影产业促进法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中外合作、境外投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电影产业投融资机制。

  据电台网站报道,业界人士预计,相关法律一旦开始实施,将有助于扭转中国票房数字的混乱。

  一个是首富的公子,一个是看什么都不顺眼的老炮儿,他们不会无缘无故的吵起来,至于背后的真正原因,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了。

  在美国,片方除了要付给导演、编剧和演员等主创人员固定薪酬,往往还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了他们在票房净利润中的分成比例。而这种几乎被固定下来的利润分享模式,是美国演员公会、编剧公会等多个行业公会组织与电影公司多年博弈的结果。

  票房造假对片方并无好处,虚假的数字越多,意味着要分给演职人员的金额也越多。此外,美国社会的信用体系也给造假者带来高昂的成本,美国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给造假者带来“一处造假,处处受限”的后果。

  在日本,票房数据是否可靠要看数据的出处。媒体和正规公司的排名不会造假,因为在电影业界,有关票房收入的信息是开放共享的,而且业界也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查有关数据。 更重要的是,一些公认的票房数据统计公司都是第三方独立公司或社团法人,与制片方、发行方等利益纠葛相对较少,其发布的数据基本可信。

  此外,日本的造假成本高得惊人。造假是一件比坐牢还严重的事情,一旦被发现,公开谢罪不说,还要承担巨额罚款,数额高到足以导致一些企业破产;银行不但不给涉事企业,而且终止对其相关上下游企业的与商业合作。政府处罚之外的社会处罚也相当严厉,如果形成行业坏名声,造假者很难继续从事以前的行业。

  在法国,电影票房按照观影人次计算,并非销售收入,观影人数的多寡,只能反映出一部影片在法国观众中是否受欢迎。为吸引更多人走进电影院,法国主要院线都推出“包月制”,也就是说,一个月花固定的钱,可以无限次观看影片;与此同时,法国还经常以超低票价吸引人们观影。因此,使用观影人次、而非具体的销售数字来计算票房,可更好地说明一部电影在法国观众中的受欢迎程度,而与院线、制片方及发行方等的收益关系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观影人次计算票房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票房造假的可能性。法国专业电影票房统计网站CBO每周公布的电影票房排行榜主要包括两项数据,一是影片在刚刚过去的7天时间里共在多少间放映厅放映,二是影片在这一时间段内吸引的观众人次。由于一间放映厅放映一场电影能够容纳的最大观影人数是有上限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影片发行商过分夸张票房成绩有所制约。

  另外,日本政府还在各地配置作为特殊公务员的“儿童委员”,负责确认儿童是否受以及老年人是否平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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