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方出台服务保障“两个确保”二十条
原标题:海南检方出台服务保障“两个确保”二十条
9月4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的二十条措施》和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顺华、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梦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周力出席新闻发布会。
自8月16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改革开放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百日大行动”动员大会后,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动员大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发挥更加全面充分、服务保障举措更加务实管用”的目标要求,研究制定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的二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主要包括:
服务保障“多规合一”改革的措施,如将“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结束时间延迟至年底;
涉及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的措施,提出今后凡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原则上都要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
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的措施,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方面的措施,包括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和纠错容错机制;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具体措施,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在依法和不损害国家、社会及群众利益的前提下,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适用。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发布办理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案例和保护民营经济检察白皮书制度等等;
通过严查一批公检法司等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职务犯罪,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根据省委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三服务’互动”提出的措施,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百家重点企业”专项活动,派出检察官“一对一”为全省各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保障旅游消费的措施,如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探索将游客反映强烈的 “不合理低价游”“黑导游”等旅游消费问题,纳入公益诉讼办案范围,这项工作目前在全国属于首创;
围绕省委实施方案中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在部分检察院专门成立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或组建专业办案组,集中力量专门研究和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依托,在全省部署开展“法治宣传进千村入万户暖民心”活动;
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措施,包括建立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以及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围绕“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等生态环保工作部署提出的服务举措,要求凡是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都要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理念,在惩治犯罪或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举措,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为切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首访必见”制度;
围绕落实省委关于制度创新工作部署所提出的一些比较具体、正在推动的举措,如探索创设“强法治、育新人、促自贸”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检察工作新模式和探索设立涉海检察工作新机制,以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助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海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梦林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保证这二十条措施真正落地落实,省检察院不仅对二十条进行任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责任,限期落实,适时通报落实进度;而且将这二十条全部纳入2019年度目标任务,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记者:林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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