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冯振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依法对李志强决定逮捕!
原标题: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冯振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依法对李志强决定逮捕!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振东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冯振东,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冯振东在担任延安市延川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延安市宝塔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吴起县县委书记,富县县委书记,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志强决定逮捕
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副厅级)涉嫌受贿、伪造身份证件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李志强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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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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