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 启用新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原标题:陕西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 启用新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1月1日零时,陕西省与周围7个邻省的21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顺利实现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网工程切换,车辆经过省际高速公路原省界收费站处,行驶正线不再停车。
据悉,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省界收费站1日全部取消。
陕西共拆除21个省界收费站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在正常通行情况下,客车平均通过省界的时间由原来的15秒减少为2秒,下降约86.7%;货车通过省界的时间由原来的29秒减少为3秒,下降约89.7%。经测算,1条ETC车道的通行能力相当于5条人工收费车道,车辆平均通过的时间由14秒减少到3秒以内。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安装ETC装置通行全国高速公路缴费不用停车,节约出行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享受沿途各省针对ETC车辆的通行费优惠。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技术方案,陕西省改造建设全省高速公路ETC门架844套、ETC车道1681条,拆除全部省界收费站21处,改造未封闭立交5处;截至2019年12月30日,陕籍车辆ETC发行总量达到539.3万辆。
通行省际高速公路不再停车
全国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辆通行省际高速公路时,行驶正线不停车通过。高速公路由目前的“入口领(刷)卡、出口收(扣)费”模式调整为主线计费。即ETC车辆在ETC门架自动计费和扣费;其他车辆入口领卡、ETC门架计费、出口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
高速公路按车辆实际行驶路径精确计费,ETC门架未能准确识别车辆、无法确定路径时,采用最短可达路径计费。ETC车辆通行费收费额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分”、人工收费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元”。
通行混合车道,入口领取的通行卡是通行高速公路重要凭证,丢失或损坏通行卡影响出口正常通行和缴费。
调整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客车:车长小于6米,核定载人数8人和9人的客车,执行1类客车收费标准。其他类型车辆执行原标准。货车: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车(轴)型收费,同步调整收费标准。
货车实施入口称重检测,所有违法超限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
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全省高速公路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在省政府批准的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G30连霍线西宝高速三桥-咸阳-西吴立交段、虢镇东立交-宝鸡-姜城段,客货车费率暂执行一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ETC车辆享受5%通行费优惠
ETC车辆(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行全国高速公路享受5%通行费优惠。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考虑到运输企业、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还需逐步适应,自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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