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问题论文期待依法规制学术论文
原标题:社会热点问题论文期待依法规制学术论文
学术是严谨的,论文是学术的真实载体,容不得一丝造假、欺诈和水分,论文发表产业化使得严谨的学术活动沦为权学、钱学交易,使得各种枯名钓誉、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的“伪学术”产品于市,制造大量文化垃圾,浪费无数社会资源,极大社会诚信,学风、文风和社会风气,近年来一些造假论文在国际上出丑,更是到了国家形象。
因而,除了反思和改进“唯论文是举”的不足之处,应借助马光瑜委员提案契机,相关立法、教育主管等部门高度重视并行动起来,积极调研论证,弥补法律和制度短板,修订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明晰学术论文代写代发、收取“版面费”等的法律责任和监管部门,并出台具体操作管理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失范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最终通过手段,刹住论文造假、欺诈、等学术不端歪风,学术,回归学术“”,也给社会的诚信、公平、有序一个交待。
马光瑜委员的提案,瞄准学术论文和学术期刊商业化乱象,建立期刊制,进行有效管理,并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可谓聚焦了社会问题热点和沉疴,不但是“接地气”的适时之举,也抓住了要害,有的放矢,体现出一名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作为。
“任何人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益”,学术论文造假、欺诈、现象大行其道,对社会诚信、公平的戕害不言而喻,对法律的挑战毋庸置疑,对此也应“零”,通过建章立制修补法律监管的“软肋”,予以有效规范制裁,否则,在依国的今天,无疑是的尴尬。
但一直以来,除了学术科研、课题活动中涉及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情形,可以追究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外,对论文代写代发和学术期刊“版面费”等学术论文造假、欺诈、现象,如果不到他人的著作权等,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予以规范,也无明确的监管部门,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一些单位和部门觉得这种现象“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明显的“人”,也睁眼闭眼、不愿多管,最终任由学术论文造假、欺诈、等学术不端、失范现象,作为一种“明规则”长期存在,不断获取不正当利益,并愈演愈烈。
“学术期刊商业化,各式论文掮客层出不穷。权学交易、钱学交易频频,该好好管制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学术期刊约9000种,年发表学术论文可达100万篇。今年,全国政协委员马光瑜的提案,就是对准学术期刊与学术乱象,建立期刊制,进行有效管理,并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3月3日《新快报》)
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科研考核、结业毕业等各种环节,什么都“唯论文是举”的情况下,学术论文写作发表领域乱象纷呈,弥漫功利浮躁色彩,论文代写代发成为产业链,各式论文掮客于市,“版面费”大行其道,以至于许多时候,学术论文不是学术结晶,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疏通关系的结果,是花钱买来的,让论文交流沦为买卖交易,学术论文市场沦为学术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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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