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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声称孩子遭体罚高烧后被认定造谣。罚与不罚“体罚”又引众议

  五月底,也就是前几天,广州一位家长@小岛里的大海 在微博上请求帮助,说自己一年级的女儿患有哮喘,已事先告知老师,却仍然遭受了老师的体罚。在绕操场跑完十圈后,回家、高烧,以至于落下了后遗症无法再拉小提琴。

  全文不仅控诉了老师体罚孩子,导致孩子发病,还声称体罚孩子的老师收了自己送的钱。同时也放上了孩子当时“”的校服照以及孩子高烧时的就诊照片。这件事瞬间引发了网友以的关注,各媒体和微博上各方大V都帮忙转发,期望此事能得到尽快处理。

  于是导向就从对学校、老师和相关教育部门的不满变成了该家长为何造谣生事,消费网友良知。但有一个争议点是网友和各大媒体号一直关注的:体罚。毕竟目前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确实是体罚了。

  虽然这次体罚并没有给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却让老师该不该体罚?老师应该怎么管学生等话题再次走到了风口浪尖。关于体罚,其实讨论一直都没停止过,什么程度的惩罚算是体罚;法律对教师惩戒权是如何规定的……

  除了打学生,罚跑等比较明显的会被归于体罚,在平时的校园生活中,学生由于扰乱课堂秩序被罚站,罚做值日卫生;由于课堂作业不佳,被老师罚抄题目或者单词,这样算不算体罚。

  有的家长非常介意老师对孩子过度“疾言厉色”,而有的家长又会觉得老师严格一点,吼吼孩子,孩子才能长记性。为了维护校规校纪,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一些惩戒措施也是常有的事。

  如何去判定惩罚是否给孩子造成实质性身心伤害?在家长们的观点里,体罚界定本身就是比较主观的一件事。这也使得老师在惩戒学生一事上格外谨慎。这也是部分“熊孩子”越来越“熊”的原因。

  其实早在2019年6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就提到:“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归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这相当于给了教师最实际的法律保障,但这几年老师家长矛盾不断,学生伤害、杀害老师的事却仍屡屡发生。可见即使明确惩戒权,推行实施的道路仍然是漫长的。

  但即使是这样,小编个人觉得在不伤及学生个人尊严、个人人格以及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适当的惩戒措施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在教育工作中,到底要不要罚,要怎么罚,其实更需要家校共识。

  孩子的身心都在成长,正是需要正确引导的时候,惩戒可以,但明确教育惩戒≠一切造成孩子身心伤害的惩罚才是最为关键的。这也是罚与体罚之间最为重要的识别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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