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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建立新生儿参保登记“一事通办”工作机制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规范完善新生儿参保缴费机制,切实减轻新生儿发生医疗费用对家庭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和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玉门市医保局建立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一事通办”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是维护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为扩大参保成果,近日,玉门市医保局联合各个乡镇、社区和街道办,积极宣传新生儿参保政策,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到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靠实责任、积极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参保缴费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参保计划。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持续常态催缴,实现参保全覆盖。为准确掌握全市新生儿身份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玉门市医保局和市公安局建立新生儿身份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每月精准确认当月新生儿参保信息,衔接乡镇、社区及时催缴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后,监护人按规定为新生儿缴纳医保参保费用,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开展新生儿参保登记“一事通办”工作机制以来,全市新生儿进行了两轮全覆盖政策宣讲和催缴,到市民中心参保登记的新生儿人数达到60多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新生儿催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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