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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安霍山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霍山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霍山县2022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岗位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料(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姓名+岗位代码)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报名邮箱分别为:

  (1)《霍山县2022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或进修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附件3)。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纪委监委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霍山县深化医改工作领导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霍医改〔2018〕6号)、《霍山县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经此次考试考务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至2:1比例开考或采取考试加考察的方式招聘。

  笔试科目分临床类、中医类(含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护理类、检验类、药学类、公共基础知识等6个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7月23日携带报名资料所有原件、近期免冠一吋证件照4张至霍山县人社局一楼(地址:淠河东路与幽芳路交叉口北300米)参加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匹配性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报考本科起点岗位的,其所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招聘主管部门配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在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霍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予以指导,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本公告岗位条件设置解释权归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有关考务请向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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