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究竟意味着什么?
但是,在争取平等的道路上,我们有不同的遭遇,因此有不同的经验。即使今天面对一些相似的问题,这些问题却可能出自不同的原因;即使在一个国家内部,相似的问题也会有不同的起因。
我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与西方女权运动不同,中国妇女解放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参与和社会扶助的成果。近代以来,至少有三种因素从不同方向承前启后改变了中国社会对妇女的传统态度,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妇女的命运。
第一,20世纪初的思想启蒙运动中,是中国男性最早呼吁解放妇女并付诸行动;而在西方,这事得由妇女自己去做,而且是最难做的事情之一。
第二,20世纪20~40年代,国内战争和抗日战争是中国妇女走上社会的真正起点,可以说,中国妇女广泛走上社会最早是从参战开始的;这与欧美国家中产阶级女性通过接受教育和就业进入社会很不同。
第三,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平等”具有意识形态的合法基础,国家出面动员妇女参加各种社会工作,相关的扶助政策成为解放妇女的重要因素。
近代以来,中国妇女的社会参与大体有三种途径:一是19世纪末开始出现的产业女工,数量很小,集中在沿海城市。二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城镇知识女性,活跃在文化教育领域,人数不多,潜力很大,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具有独立意识和自立能力的女性。三是参战,对大多数普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来说,这几乎是摆脱封建家庭走上社会的唯一出路。“20世纪(中国)妇女口述史”证实了这一点。
影片《红色娘子军》的故事也是一个旁证——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妇女对待战争的态度与西方妇女有所不同,在“”背后,更多的是对“男女平等”的认同;尽管那“平等”也意味着随时可能遭遇死亡。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家庭劳动与社会劳动并无明显界限。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建设主要是1949年以后的事,与妇女的社会化处于同一时期。女性角色的改变与许多男性社会身份的转变同步,减轻了妇女“走向社会”时来自男性的传统压力。城乡两极分化以后这一特点更加突出:所谓妇女就业,主要对城市妇女而言,“男女平等”与“妇女就业”因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们这里的情况不同寻常:当西方女权主义者依旧打着“平等”的旗帜向社会要求男女平权时,中国妇女已经开始了对“平等”的反省。
“平等”只要落在人间,就必须面对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所能提供的全部现实:如果是战时,平等意味着共同流血;如果是饥荒,平等意味着同样在“大锅”中喝汤……不仅中国,在这个充满战争、饥饿、奴役和不平等的世界上,平等是重要的,但仅仅平等是不够的。中国女人在“男女平等”的生活中深深体会到男人的世界并不是天堂,她因此可能有胸怀把检讨的目光投向社会而不是男人,才可能在“男女平等”的得失中重新审视“平等”的含义。
平等是一种基本,原本是一个无须讨论“谁给谁”或“谁应该获得多少”的问题。因为一部分人(女人,还有奴隶)曾经丧失了平等,才成为其不得不为之奋斗的历史目标——这是说:平等不是终极目的,更不能是手段:它既不能成为个人向他人或社会索取所需的手段,因此成为寄生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社会强使所有的人统一所为的工具,因此成为极权的帮凶。在任何方面对平等的僭越,都可能导致在意义上对“自由”的剥夺。本质上,平等只服从于自由的目的,它是自由选择的基础。没有选择的自由,平等便毫无意义。
中国男人的“被剥夺”不是因为妇女解放,妇女在“被赐予”平等权利的同时也平等地“被剥夺了”。当代中国妇女研究运动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在“被赐予的”的权利中找回被剥夺了的自主意识。在这个意义上看男女平等,问题简单多了。对中国妇女来说,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了多少权利,这“平等”都比金子珍贵,因为它是女人做“人”的基础,是女性人格和尊严的组成部分。半个多世纪来,中国社会进步一个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妇女解放:女性在“社会法人”的意义上与男子享有同样的受教育权、就业权、选举和被选举权、自由择偶权、继承遗产权……无论在实践中还存在多少问题,都无法抹去这一成果。从奴役、战乱走向和平、建设……在苦难深重的中国,拥有“平等”,你就不能不是苦难的。分享苦难,是平等的代价,也是平等的一部分——但是,我们并不是“苦难的一代”。说到底,整个妇女史就是一部痛苦的历史,最苦在没有选择没有出路因此没有希望;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处境是不是好了许多?
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平等”具有合法的意识形态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没有“不平等”问题;相反,这个问题很可能被表面现象掩盖起来,变成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刻意发掘的深刻的社会问题。
比如,“男女平等”作为一个社会进步的基本尺度以及“妇女解放”作为新中国一个主要成就,很可能遮蔽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中国社会广泛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占总人口56%的农民整体性地沦为二等公民;中国数亿农村妇女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整体上低于城市妇女(包括女工和街道无职业妇女)。今天遍布世界、日益壮大的移民潮中为什么中国人激增?华裔偷渡者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中国农民原本厚土重迁,最忌离乡背井,在自己国土上长久的“二等国民”待遇和长期贫困的生活,逼他们走上离乡的路。与其在哪里都低人一等,他们宁愿选择到更富裕的地方去讨生活。
因此,在中国,对城市妇女特别是知识女性而言,仅仅一个“男女平等”是不够的,她还必须有更广阔的人文关怀,不仅关心女人的事,也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将整个社会的平等问题纳入女性和性别研究的视野中。即使在男女平等问题上,我们也不能满足于法律条文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官方给出的政绩报告,说出来的永远是进步和成就。成就的确是巨大的,中国妇女的进步和我们个人的成长都证明了这一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平等的法规之下再没有妇女问题,更不意味着社会权利的获得可以等同于妇女解放。平等权利如果不是给女人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健康,而是更沉重的负担和压力,这“平等”就有必要被怀疑,值得我们认真反省。
深入不同阶层的妇女生活,我们会发现,那些在社会层面上消失了的问题,很可能早已转化为具体而琐碎的障碍,无声且无言,顽固地体现在每个女人的日常生活中。比如,女大学生就业困难、职业妇女(工作/家庭),双重负担过重……这些问题都源自一个重要原因:尽管我们的社会浸染在“男女平等”的意识形态氛围中,却没有在家庭和日常生活层面上发生过女权主义。我们的家庭关系、家庭观念以及家庭中的性别角色仍然非常传统,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还相对低下——在整体社会文明程度相对有限的环境中,妇女职业化和社会解放并不必然给职业妇女带来自主、快乐、健康和高品质的生活。
比如男女平等这一尺度,起于西方中产阶级知识女性,在工业以后得以普及,成为世界公认的价值。但是如果用在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事无巨细地体现在妇女生活中,反而可能带来种种现实的伤害;妇女的社会化劳动如果建立在传统父权家庭的基础上,女人就不可能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还会失去传统家庭对女性的庇护,说到这里,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实践问题,它让我们检讨“平等”以及“男女平等”这些被神话的概念本身隐含的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诸如:
——“平等”在社会领域中原本是与阶级/等级相关的公共范畴,是否可以不加限定地直接转移到包括私生活和性关系在内的个人领域和家庭生活?
相对世界上很多地方,中国女人在平等的社会生活中确实分享到了它的许多好处,却也身体力行地品味到了它的些许苦涩——无论这“苦”是大是小是多是少,讲出来是重要的,以便更多的人一起思考,也给后行者一个警示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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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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