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西安生活  男女

男女平等纳入国民教育更好保障妇女权益 新京报社论

  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得到长期宣教,从而达到以文化人的教育成果。

  ▲2022年8月3日,云南普洱边境管理支队芒信边境派出所民警来到抵边村寨,向少数民族群众普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图/IC photo

  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迎来“大修”。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经过本次修订,增至10章、共86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法律,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培育尊重和关爱妇女的社会风尚。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权益,离不开法制层面的有力支撑。经过不断努力,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涵盖一百多部法律法规在内,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

  通过国家立法的手段,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为全体国民提供系统的教育服务,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形成更高层次的保障妇女权益格局。而这种做法在国家法律的有力支撑下,更具有普遍遵循、强制遵守的规范效力,有利于持续发力、矫正观念、推动男女平权。

  事实上,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男女平等问题。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即1950年实施的婚姻法,就明确主张“男女权利平等”,1954年更将此写入宪法。其后,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下,男女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国策。从党的到二十大报告,也连续三次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极大推动了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事业。

  而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制定实施以来,更是在、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为保护妇女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男女平等理念落脚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但正如法谚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不仅要靠国家政策强力推进,立法执法层面的“有形保障”,更要靠教育文化层面的“无形促进”。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立法形式,要求在不同层次、不同形态和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中,融入男女平等观念,其覆盖面更广,受益者将是全体普通公民,影响更为深远。

  尤其考虑到,目前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一些形形色色歧视妇女,漠视、甚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遭遇家庭暴力、个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排斥妇女应有权益等。这些问题固然由多种因素造成,若究其实质,背后都有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落后观念在作祟。

  改变这些落后观念,就需要在人的头脑中搞建设。日常的法治宣传、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必不可少,而制度化、体系化的学习教育,更能在更大范围起到春风化雨、浸润人心的作用。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也将得到长期宣教,从而达到以文化人的教育成果。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此次继2005年、2018年两次修缮之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再度进行全面修订,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还仅是迈开了“第一步”,接下来,还需扎实做好“下半篇文章”。

  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型的受教育者,如何把男女平等真正融入其受教育内容中,进学校、上讲堂、入头脑,化为全体公民的自觉遵循,还需细化配套举措,多一些方式方法。此非一日之功,却是实现更深层次男女平等、更好保障广大妇女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