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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改革中的男女平等

  现代社会各界对于男女平等的呼声是越来越高,那么葬礼改革中的男女平等又该怎样去体现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社会课题。

  传统丧葬礼俗是建构在以父系宗族为中心的一套规范,许多仪节规划和设计是以「儿子」和「孙子」为主体,多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例如,丧礼仍多以男性主奠、未婚或离婚女儿不能入家祠、奠拜完全依伦理辈份而忽略亲疏关系、讣闻撰写排序以儿子或孙子为优先、出嫁女儿回家奔丧要哭路头,男性成员则不用,没有生儿子的家庭必须花钱在同宗或旁系的男性后代找一位子孙暂代孝男,以延续父系继承传统,反而与长辈关系密切的女儿或是无子嗣的女性配偶,成为疏离的外人,无法主持仪式、读哀章表达心意,加重情感上的悲伤与遗憾。

  未婚女性可不可以入祖先牌位?离婚女性可不可以入祖先牌位?已婚女性身后可不可以自由选择入?谁家祖先牌位?只能夫家?可以回原生家庭吗?对于种种葬礼中对女性不平等的问题,“翻转以男性为主体及男尊女卑的现象,让各种性别享有实质平等的待遇。”也就成了葬礼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灵陵逸认为首先要做的就是持续检视宗教、传统民俗之仪典与观念,例如婚姻、丧葬、祭祀、继承、年节习俗等范畴中具贬抑与歧视女性的部分,并积极鼓励推展平权的性别文化。让人们以活泼、生活化的方式探讨丧俗新观念,倡导切合时宜的丧礼文化,一方面使国人重新思考跳脱丧礼习俗的窠臼,另一方面也让从业者能在丧礼礼仪领域上博古通今、权变运用。

  另一方面将性别观点融入业务程度。倡导「殡葬自主、性别平等、多元尊重」新观念;督导地方政府落实丧礼性别平权观念;产官学界合作推动「性平治丧、温馨」的原则,提升礼仪师专业服务素养。

  还可以做一些具体的改变,如:遗体摆放在家中时,父亲遗体停放在客厅的左边(由门内向外看),母亲遗体停放客厅的右边;若尚有长辈健在,为求尊重与孝道伦理关系,不分男女皆停放在客厅的右边。而其实祖父母皆已亡故,基於男女平等的原则,父母去世時皆可停放左边或者其他合适的地点。再比如传统葬礼中,未婚的儿子亡故后,其牌位会放进家族中的祖先牌位,进入宗祠,由家族中的后代定期祭拜;但若是女儿未婚或离婚,因为没有夫家可以安置,又无法进入原生家庭的宗祠,因此大多被放置在寺庙、纳骨塔。而经过改革后,完全不应再限制未婚或离婚女儿(姑母)之神主不能进入宗祠,建议详细纪录世代及父母之名后纳入祖先牌位。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葬礼改革也随之与时俱进。为什么女儿或外孙(女)就不可以主持传统上只能由儿子或孙子主持的主祭、捧(背)神主牌、咬起子孙钉、执幡或返主等仪式呢?传统丧礼的设计是以父系家族为中心所发展出来的一套制度。因此,皆由男性子孙执行。倘若家中没有男丁则委请侄子代劳,以确保家族祭祀制度的传承。而当今时代,男女平等,丧礼仪式之执行人完全可以由家族成员经过协商决定,不应限制女性不能担任丧礼仪式的主持者。过去出嫁女儿回娘家奔丧一定要「哭路头」,如今,「哭路头」已不再是出嫁女儿一定要做刻板仪式。昔日各七有固定的主祭者,头七、满七由孝男负责,闽南人以三七为女儿七;桃竹苗客家人则以四七为女儿七,如今,只要有做七或其他丧礼仪式,不论儿子或女儿都可以出钱出力办理。

  现代葬礼的三个核心原则就是殡葬自主、性别平等、多元尊重。殡葬自主,指亡者在世时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想法、宗教信仰或民族文化等不同的角度,选择、订定希望的身后事处理模式。性别平等,为尊重亡者的尊严,应安排相同性别的丧礼,替亡者进行洗身、穿衣、化妆等服。多元尊重,除了不同族群的人、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丧礼文化中对于枉死、年幼的孩子、无子嗣老人、新住民、甚至不同性取向者等,同样都要有一致性的尊重态度。

  丧礼的第一主角是亡者,所以无论是参与祭奠的人员还是殡仪服务从业人员都要尊重其自主。同样作为亡者的家属,他们是丧礼的主角,也是送行的角色,殡仪则是专业的送行协助者只有通过爱、关怀与尊重,才会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美好,让亡者达到人生,让每个灵魂找到良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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