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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17条新政!无锡楼市较新政策整理!涉及限购、限售、、落户、补贴

  据相关统计,上半年无锡就出台了17条新政措施,包括公积金、 商转公 、人才购房、支持多孩家庭住房改善、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5改2等多个方面,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对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提供了支持,有效促进无锡房地产市场消费提升。

  据市相关部门确认,在如今针对本地户口市民限购2套新房的基础上,对144㎡以上的新房不限购。且无锡市现在不管是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买新房超过144平都放开了,且已经执行。

  3,经市委人才办分类认定的人才,在认定有效期内,即可在我市市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二套房),并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申请购房补贴。

  4,鼓励子女在锡落户的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其在锡领取居住证满3年后,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1,对“卖旧买新”改善居住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如其现有住房属于在途交易的,该套住房可不计入限购套数,可以允许其家庭购买一套新房。

  (一)夫妻离异,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

  (二)2020年8月30日后离婚,且离婚后2年内需要购买商品住房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离婚前家庭住房信息的无房一方,可凭名下无住房信息证明和诚信声明,新购买商品住房一套。有证据证明购房人不符合“无锡830新政”精神和解读条款的,其应承担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和记入失信行为的后果。

  1、个人自2017年5月20日24点后取得产证的,自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转让;法人单位自2017年5月20日24点后取得产证的,自产证之日起满3年方可转让;

  2、市区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归并等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因不动产权证的更正、补证、换证或等原因导致登记日期发生变化的,以同一产权人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为起算时间。

  3、根据2022年5月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5月1日起,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2020年12月15日,无锡市公安局召开户籍政策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无锡市落户新政,《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于2020年12月8日起正式印发实施。主要内容:

  1、全面取消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

  只需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保就可落户。

  2、取消原购房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相关年限要求;

  3、调整放宽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的落户条件;

  4、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相关户籍准入年限实行城市群之间积累互认。

  ①、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3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②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通过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政策申请落户的,提交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婚姻状况、子女关系等证明材料。

  ④租赁落户首先,本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在本市无住房。其次,租赁的住房是通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住宅用房。且需要房屋所有人出具是否同意接受落户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落户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符合落户租赁住房情形,但房屋所有人拒绝接受落户的,落户于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

  今年5月20日,央行LPR再次降息,1年期LPR为3.7%,保持不变,5年期以上LPR为4.45%,下调15个基点。

  根据央行此前文件,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根据统计,无锡多家银行针对疫情延期还贷给出政策,其中可延期时长最短为28天,最长为12个月,且部分银行还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做出减免罚息,恢复征信记录等处理,力争帮大家减轻疫情期间的还款压力。

  (2)商品房购房合同总价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一律按扣除装修价款计算(购房合同中明确装修价款的直接予以扣除;购房合同中未明确装修价款的,按购房合同总价的15%予以扣除);

  (3)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总价款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还须扣除政府货币补贴金额。

  3、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条件并共同申请的,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5、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时,按时、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可累计计算,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存年限计算范围,但计算缴存余额时可一并纳入计算。

  6、符合公积金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额度放宽至借款申请人额度的2倍计算;

  7、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不足的,可选择降低额度、延长年限,或根据担保公司要求增加抵押物(或保证人)。

  8、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额度,不受上述第(一)款第3条(即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限额)的限制,但须符合其他额度限额标准。

  今年4月初,无锡重启商转公转贷垫资服务,商转公须结清原商贷,重新办理公积金(或组合)。如借款人无足够资金,可向锡房担保申请转贷垫资,审批通过后即可获得锡房担保提供的专项还贷资金,用于结清原商贷。

  可贷贷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购买的房屋情况挂钩。建议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我的账户-试算-试算”进行初步试算,但最终转贷额度以中心柜面审核为准。如果仍有疑问,可以拨打0510-12329公积金热线可以转人工服务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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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01月04日无锡新建商品房成交60套,较昨日增加2套,环比上涨3.5%

  根据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01月03日无锡新建商品房成交58套,较昨日增加50套,环比上涨625%

  根据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01月02日无锡新建商品房成交8套,较昨日减少2套,环比下降20%

  进入2023年第53周(12月26日-01月01日),无锡新建商品房成交259套,较上周减少367套,环比下降58.6%

  根据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01月01日无锡新建商品房成交10套,较昨日减少28套,环比下降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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