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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偿借款给“自然人股东”,有何涉税风险如何规避

最近在一个财务朋友吐槽说,他们公司的一个干了8年的同事由于个人私事急需用钱,向公司借款5万元人民币,已和老板沟通,可以出借。但是老板要求手续必须齐全,按公司相关流程走。

流程该怎么走?该怎么记账可以规避涉税的风险?需要缴纳个税吗?合同该怎么签订?这一系列的问题,让他比较上头。处理不好可能会有很大的损失。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常会发生一些个人向公司借款的现象,如:股东向公司借款,员工向公司借款,非公司员工向公司款等。那么,公司“无偿借款”给个人,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

在公司借款给个人的时候,首先需要区分是借款对象,属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公司员工、其他人,不同的对象,所面临的账务处理有所不同。

公司无偿借款给“自然人股东”,有何涉税风险?如何规避?

企业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或抽逃资金),纳税年度终了后(即过了年末或公司注销清算时),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如:备用金、采购款等),将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自然人股东抽逃资金或从公司借款,很多时候金额较大,并不一定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作处理,纳税年度终了后未归还的,将很有可能被税务机关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财务人员能够进行如下核算处理,将能极大的降低涉税风险:

12月31日前,进行核算处理: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自然人股东

下年度初,再进行核算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自然人股东

贷:库存现金

公司无偿借款给“企业员工”,有何涉税风险?如何规避? 

企业员工向公司借款,用于购买个人财物,如果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员工的借款属于工作中临时性的备用金、差旅费之类的,就不存在纳税的风险。

因此,员工在向企业借款时,借款用途就非常关键了。一定是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借款,才不会有涉税风险。

公司无偿借款给“非企业员工”,有何涉税风险?

公司无偿借款给非企业员工,要视同贷款服务,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缴纳增值税,相应的也需要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企业无偿借款给非企业员工,一定要考虑涉税风险。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做好工司日常的账务,而且需要对公司的税务进行筹划,降低公司的涉税风险。那么公司与个人发生借贷关系时,都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企业向个人购买二手车都有哪些涉税问题?

一起财税经验丰富的赵亚妮老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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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北京大风蓝色预警
  •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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