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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争2016年收入1140亿 占GDP18%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西安市旅游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6年西安市要达到接待国内旅游人数1.46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1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140亿元(占GDP18%)的目标。

  《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西安旅游业发展的几项主要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品结构、创新营销方式、培育市场主体,目标是要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意见》提出,要推动各区县建设旅游功能区,整合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给游客带来全方位的舒适服务,同时将单个景区变成一个产业链。

  完善重大旅游产业项目周边的市政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和绿地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区县旅游景区(点)与等级公路的连接,大力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向郊区(县)旅游景点、乡村旅游点延伸。

  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或市区游客主要集散地,建设西安旅游集散中心,为散客提供集调度、集散、咨询、运输、票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规划建设不同规模和标准的汽车旅馆(自驾游营地),提供生活服务、车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鼓励扶持自驾游俱乐部等服务企业设立公益性的自驾游咨询与服务网点。

  建立旅游便民租赁系统,提供租车、公共自行车等便捷服务。在饭店、景区投放公共自行车,完善旅游休闲自助服务功能。在旅游景区建设时,同步完善景点内及周边非机动车道等设施建设,预留公共自行车停放用地。适度增加出租车辆,特别是无障碍出租车投放数量,满足特殊游客对旅游出行的服务需求。

  继续加大旅游景点厕所建设力度,提升城市旅游景点公厕管理水平。对交通场站、城市商业区、旅游景区等游客聚集区以及游客消费场所的厕所进行提档升级,在山岳类景区推广生态厕所建设。推动宾馆饭店、商场、餐馆等单位的卫生间免费向公众开放。

  旅游产品单一仍是西安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意见》指出要努力提升传统观光旅游产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加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的观赏性和参与性,增强传统观光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同时,大力开发森林公园和水利风景区等山水生态旅游产品。在秦岭北麓沿线建设旅游综合体,形成西安旅游休闲度假带。

  推进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推出宗教和文物专题旅游产品、品牌节庆和会展活动、赏花采摘和踏青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参观体验基地和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促进集演出、娱乐、影视、餐饮、住宿、时尚消费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文化演艺聚集区的建设和发展。再打造一台反映西安古都历史文化的大型旅游演艺节目。

  对有特点、有规模、有影响力的传统庙会进行资金和宣传上的扶持,打造一批品牌庙会,推向国内外旅游市场。

  根据《意见》,我市将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开办西安旅游电视频道,打造宣传西安旅游的专业平台。在境外主要客源市场设立“西安之窗”旅游推广中心,开展客源地直接旅游推广活动。

  鼓励旅行社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向专业化、连锁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我市将加大对旅行社的奖励扶持力度,力争在3年内,扶持1-3家旅行社进全国旅行社百强行列,对新获得“中国百强旅行社”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30家有一定外联接待能力,竞争实力强的旅行社。

  对旅行社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创汇收入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组织入境游、国内游、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达到一定人数以上的,由财政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景区,对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新获得国家5A、4A、3A的旅游景区,由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加快高星级酒店建设步伐。对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白金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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