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警惕养老变“坑”老
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四部门17日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下称“风险提示”)指出,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近年来,我国养老金融领域的诈骗情况时有发生。个别机构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违法行为,销售不符合养老特点的金融产品,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开展非法集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师娄飞鹏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个人金融素养和对于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正规金融产品供给相对短缺。此外,有关部门对金融诈骗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一些机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一些机构或企业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一些企业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四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一些企业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娄飞鹏认为,个人要加强金融知识积累,金融部门也要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进一步提高个人金融素养;要通过扩大机构和产品准入,优化政策支持,让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个人养老积累的金融产品;再者,多部门要联合对于假借养老之名、实际上不符合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大打击惩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有关部门表示,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 标签:优智科技有限公司
- 编辑:白守业
- 相关文章
-
吃顶级小龙虾除了盱眙,还有这个淮安小县城!
说说这趟小龙虾之旅的感受吧,留言里吃虾行家们高票安利的蒜泥口味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好吃。 在门…
- 武汉地铁红色专列上线 “移动红色博物馆”穿越全城
- 中国哪里的早餐最最最好吃?你的家乡上榜了没
- 勇挑重担攻克疫苗难关
- 只争朝夕建设科技强国
- 党领导科技事业走向辉煌
-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科技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飞跃提供坚实支撑
- 来广西旅游不吃这20道桂菜,等于白来!
- 一座有点冷门的宁波小城,6月抓把空气都能酿酒!
- 独库公路即将解封!一年封闭7个月!十里不同天,一天有四季!
- 年年被嘲“旅游荒漠”,今年明星扎堆去,珠海终于出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