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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查处价格违法与冒牌劣质产品十起典型案例

原标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查处价格违法与冒牌劣质产品十起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查处价格违法与冒牌劣质产品十起典型案例

  案例1

  根据举报线索,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华润万家未央路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蔬菜柜台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6日至27日上午将大白菜售价由1月22日至25日原售价3.16元/公斤调高至11.96元/公斤。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案例2

  根据群众举报,1月28日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市家瑞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邻里中心农副产品超市进行了检查。该市场柜台部分蔬菜销售价格提价幅度达到107%以上。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依法处10万元罚款。

  案例3

  1月27日,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好又多)超市进行检查。经查,1月27日上午当事人联营蔬菜柜台大白菜售价5.76元/公斤,下午即涨至9.76元/公斤。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拟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4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1月26日,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对临潼区云露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霍尼韦尔H910Y plus系列耳带式折叠口罩、双馨、勇博士成人、儿童防霾口罩、医用酒精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提价销售,提价幅度分别达到20%~60%与16.67%。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临潼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

  案例5

  根据市民投诉举报,1月27日灞桥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灞桥仁济堂中医门诊口罩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灞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案例6

  根据舆情线索,1月25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安臣大药房有限公司丈八四路店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酒精、酒精消毒液、一次性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免洗凝胶、清洗棉球等防疫用品售价均超过进价两倍以上,远超平时售价,违法所得5659元。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其5659元违法所得,并处以21876元罚款。

  案例7

  根据举报线索,1月29日,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新丰店口罩销售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平时售价19.8元/个的PM2.5立体防护口罩(成人)提价,以26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提价幅度为31.3%。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依法拟处20万元罚款。

  案例8

  根据群众举报,经过联合执法人员前期调查和摸排,1月30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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